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2015年2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和收费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qhl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107626)。
一、基本情况
我厅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落实具体工作。同时,要求归口管理的5个事业局和市(自治州)国土资源局都要成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上下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全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为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好,厅党委每年都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信息公开及查询规定》、《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土地使用权会审结果公示暂行办法》、《国土资源地质资料查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公开各类行政管理程序和公共服务事项,收到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8%,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8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72%;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6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1.4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1、发布地质环境公报及地质灾害预报;2、水库移民方面的征地、补偿、安置文件等;3、土地征用方面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4、矿业权土地使用权会审结果公示、招拍挂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厅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一是搭建了与公众直接沟通的窗口平台。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年初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精心配备7名窗口工作人员,制定了“国土资源厅承办事项岗位责任表”,“国土资源厅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责任分工表”,明确了岗位人员和职责,为广大群众面对面获取信息增加了渠道。二是提升了对地质资料信息等公众需求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青海省地质资料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了地质资料电子查室,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地质资料信息查阅系统,进一步提升了信息服务能力。三是建立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微信公众平台,编制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动态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以信函方式申请,经审查后均以书面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3件属于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作、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得途径;2件告知申请信息不存在。
2014年未发生申请的政府信息无故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2014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80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86次,当面咨询接待454次,网上解答62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321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网上办公、新闻中心、专题专集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公民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向我厅提起行政复议2件,我厅受理2件,均作出责令被复议机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复议决定,被复议机关限期履行了相应义务,案件已办结。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和收费情况
我厅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出都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2014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七、 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按“职权法定、权责一致、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原则,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权力,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明确权力事项、公开责任范围,除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清单所列事项外,禁止违法设定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依法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职能。
(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对全部审批事项制作“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服务指南”,公开事项名称分类、行使依据、受理条件、申办材料、法定承诺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流程图、监督投诉电话和常见问题解答等事项。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今年通过省政府令取消10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2项审批管理权限。
(三)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严格按照我厅“三定”方案,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明确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的执法权限,梳理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并公开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依据、实施部门及工作流程,对没有法定依据或法定依据不充分的处罚规定一律予以废止。目前,共保留行政处罚62项,涉及法律法规及规章51部。制定《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详细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时裁量的依据、原则、权限和监督检查措施,公开针对13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四)征地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发《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压实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公开征地政策、程序、实物指标、补偿安置结果和举报电话。二是严格履行征地程序,确保征地信息公开透明。在征地报批前,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必要时组织听证,充分保证被征地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4年全系统共办理、调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信访矛盾纠纷167件353人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取得一定进步,但与依法行政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力度上与公众的期待、政府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特别是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
针对以上不足,2015年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大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在今年对厅门户网站版面进行较大改进的基础上,继续对厅门户网站的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进行优化和重组,更多地突出为公众服务和与公众互动的特点,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年度报告所列各项统计指标、数据,涵盖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整个年度时间段,统计范围包括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机关以及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二)指标统计附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