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卓元:国有资本应逐步向五个重点领域集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强调国有资本要向提供公共服务等五个重点领域集中,进一步明确了国有经济、国有资本的定位和功能,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这一段话出现在《决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论述中。按照《决定》精神,我们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以资本为纽带组建的。这就决定了今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以管资本为主,集中精力管好为数不多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向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和董事,在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前提下进行资本优化配置,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决定》还要求,“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这就是说,对公益性企业是不能以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而应着重在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
《决定》关于国有资本投向五个重点领域的论述,比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论述更为具体和明确。比如,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有经济要控制的四大行业和领域,包括了自然垄断的行业。这次《决定》则明确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把保护生态环境列为国有资本投资重点领域之一,又比1999年的四大领域有进一步扩展。
由于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致力于资本优化配置,可以想象,今后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将逐步增强。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可能不像有人主张的那样以增量改革为主,而应同样重视存量改革。一方面,垄断行业逐步放开大量竞争性业务,出售存量资产,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或者加强自然垄断环节如网络及其安全建设;另一方面,竞争性行业除重要骨干企业仍然需要国有资本控股(应尽量相对控股或由多家国有企业共同控股)外,非重要骨干企业可逐步减持持股比例,用于投向五个重点领域,或者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有利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我国仍有大量国有资产集中在竞争性行业,而且其中不少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如房地产业(不含保障房)。应按照《决定》精神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争取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决定》指出的五个重点领域。
有学者主张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回归公益性,这有一定道理,但目前看来很难完全做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在赶超发达国家的阶段,需要建设一批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回收慢的基础设施项目和高精尖科技项目,为实现工业和经济现代化打下基础,而这些项目的建设需要国有企业发挥独特作用。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国有资本逐步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包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同时,着重对科技进步给予支持和投入,推动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比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我国制造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大力推动各类企业技术创新。这当中自然包括一些竞争性行业企业,所以要求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性行业并不现实。事实上,外国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很大。我国要加快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不仅需要政府大力支持科技进步、增加科技投入,而且需要国有资本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以实现创新驱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本数量不断增加,实力逐步增强。2013年年末,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达37万亿元。相信国有资本按照《决定》部署逐步向五个重点领域集中,必将更好发挥功能、提高运作效率,带动整个社会资本运作效率的提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