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

11.12.2015  10:52

为巩固和深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今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宗教局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截至目前,藏传佛教寺院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570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480个;伊斯兰教清真寺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538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503个;汉传佛教寺院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14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13个;道教宫观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7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7个;基督教教堂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10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9个;天主教教堂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4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4个。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省民宗委要求各地民宗部门和宗教团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期完成任务。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服务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简化办事手续,为实现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