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 惩罚刑事犯罪

25.06.2014  21:55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乌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效,严格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彰显法律

   今年以来,乌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效,严格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作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和坚定“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的信念,确保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我院刑事审判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在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审理中,都能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杜绝官僚主义、高高在上的严重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群众的心声,认真对待群众的诉求,真正做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刑事审判业务学习,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刑事案件高发期,刑事案件数量增多,类型复杂多样,各类刑事案件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我院刑事审判庭积极组织和参加刑事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刑事审判调研,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交流学习,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年内,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全省刑事专业培训。此外,坚持每月集中开展业务学习,重点学习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研究典型案例,结合自办案件自评自查,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办案水平。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进一步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罪犯依法予以严惩;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并确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及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老年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在充分考虑和保证量刑均衡的同时,也积极注重个案的公正,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工作中,我院刑事审判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的功能,既做到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惩罚,又兼顾到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补偿,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积极稳妥地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