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工作都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五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指出,要立足于生态保护优先。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省已经深入人心。要紧扣省情实际,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责任,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因此,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需要牢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牢牢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思维,牢牢把握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赢观,牢牢把握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特殊要求。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需要处理好八个方面的关系,即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绿水青山与民生福祉的关系,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处理好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的关系,处理好以人为本和尊重自然的关系,处理好制度建设和行动自觉的关系,处理好立足当下和着眼长远的关系。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需要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发展。以中央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总目标为引领,注重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明晰实现路径,加快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集中力量打好蓝天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战、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战、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整改战。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绿色消费,营造出人人参与“绿色+”的良好氛围,实施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工作。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是炽烈的民生情怀,更是坚定的历史担当。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不只是思路更是出路,不只需要心动更要拿出行动,以坚定与实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