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法院:坚持执行公开 促进司法公信
2014年4月17日,青海某策划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本市某大街的410平方米的商铺租赁给青海某开发有限公司,因开发公司经营不善,拖欠房屋租赁费,致使双方产生纠纷。后青海某策划公司诉至城西区法院,要求解除与青海某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腾退归还租赁房屋。2015年7月21日,经城西区法院审理判决,青海某策划公司与青海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依法予以解除,青海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前将租赁房屋腾空后交于青海某策划公司。判决书生效后,开发公司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青海某策划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城西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青海某开发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限期自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在限定的期限内既不履行义务,又不到庭说明情况,怠于行使义务。针对此情况,该院执行局及时制定了强制执行预案,抽调了十余名干警,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冒着淅沥的春雨,前往被执行人青海某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强制腾房搬迁的执行。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法警在门口设置了警戒,将执行人员分成两个小组,一组对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一组对执行现场进行同步摄像、拍照。由于该租赁房屋面积大、办公设备物品较多,加之被执行人自始至终规避执行,为确保该案件执行公开透明,我院特邀请了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到现场监督、见证该案的全部执行过程。
历经六个多小时的工作,执行人员最终将清点登记的房内财产交付申请执行人保管,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体现出了法治的权威和司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