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为城镇管理“问诊把脉”
青海新闻网讯 春节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县政府七楼会议室。
“回”字形摆放的座位上座无虚席,气氛热烈,这里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考试”: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题”,让政府有及关部门负责人“作答”。
“请问环境保护局史学义局长,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如何发挥在城镇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县城环境?”
“县城区公共停车场设置不足,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请问县城镇管理局马成福局长,停车场建设方面有何工作规划和措施?”
……
每一个问题都紧扣主题,尖锐而直接。这让参加会议的分管副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压力陡增。
近3个小时的时间里,大通县副县长张元良和城镇管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一起,就城镇管理工作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大考”——11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城镇管理涉及的城建、公安、交通、农业、水务、工商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很很强的询问,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这些问题,不说套话、实事求是地应询,提出了对策和解决办法。提问者问题犀利,直言不讳,应询者回答坦诚、不避难题。
对全县城镇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是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继2014年以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为议题首次进行专题询问后的又一次专题询问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了专题询问活动,拓展和强化了人大监督工作方式,使专题询问活动在人大工作实践中日益显现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建制度专题询问有章可循
2015年8月25日,《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简称《办法》)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活动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维林说:“2014年,我们围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个主题,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开展专题询问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还不够规范,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办法》,使专题询问这一新的监督方式更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正是基于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新方式所达成的共识,从2014年底,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及有关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做法,并在借鉴制定的专题询问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大通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定《办法》。经过多半年的努力,一个比较成熟的《办法》基本形成,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办法》通篇贯穿了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科学监督的理念,明确界定了询问原则、主体和对象、询问内容,对议题产生方式、询问会议形式、询问程序规则、满意度测评、会后整改等作了具体规定,使《办法》更具刚性。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表示:“工作制度的正式建立,增强了专题询问活动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抓基础询问活动有的放矢
为了使专题询问活动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生,体现民意,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用了近大半年的时间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做足了专题询问的各项“功课”。
自2014年底,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广泛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从中精选出了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23个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专题询问议题的筛选范围。接下来,围绕这23个问题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与会代表发放专题询问议题征求意见表,经过整理汇总,最终将全县城镇管理工作确定为2015年专题询问活动的议题,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此后,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从专题询问方案的制定、动员会的召开、前期调研的开展、会前的准备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任务上进行了具体详细计划,并多次召开联系会、协调会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县城镇管理所涉及的市政建设、交通管理、园林绿化、河道清淤、环保整治等多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通过广泛调研,我们深入掌握了我县城镇管理的真实情况,找出了问题诊结,提出问题时就有了十足的把握,提出的问题就有针对性,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调研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生荣说。
重整改确保询问取得实效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的城镇管理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对于我们全力推进城镇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各位委员提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努力给各位委员、代表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大通县副县长张元良做出如此表态。
大通县人大代表、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于德有说:“当了五年的县人大代表,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专题询问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对于加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很有促进意义,希望这样的专题询问会成为常态。”
“这次专题询问会议虽然结束了,但整个专题询问活动尚未结束。对今天全县城管工作专题询问中大家提出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时,会议主持人、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特意强调。
“问”与“答”只是一种形式,关键在于有条不紊地跟进后续工作,确保专题询问善始善终。
依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的有关规定,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这次专题询问和调研中了解、搜集到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形成县人大常委会询问意见,已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整改期限定为6个月。同时,大通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将适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回访”,对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以促进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询问止于一问了之,流于形式。用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一负责人的话说:“见实效,才是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