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城中村”改造十年只完成三个村?
(中国网事·锐话题)山西太原“城中村”改造 十年只完成三个村?
新华网太原12月28日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晏国政 马晓媛)今年十月中旬,新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省城太原市调研时,直指该市“城中村”种种乱象和问题,揭开了太原“城中村”的“伤疤”。太原市自2003年启动“城中村”改造,然而11年来全市列入改造名录的173个“城中村”,只有万柏林区完成了3个村的整村改造。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基层干群顾虑多 改造信心不足
“我们没文化、没技术,孩子也没工作。过去靠地生活,现在只能靠房租过日子。要把旧村拆了,环境倒是好了,但我们怎么生活呀?”一提起“城中村”改造,万柏林区南上庄村村民王万宝就担忧不已。
王万宝说,就算将来能分到7套房子,自己拿出5套来出租,每年也只有十几万的收入,比现在的30多万差远了。而且房子多了,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也会增加,算起来还是不划算。
记者在太原北营、北张、大马、南屯等多个“城中村”采访时,村民们普遍表示“算不过改造经济账”,对改造后的生活预期不高。有些拥有临街商铺的村民甚至坦言,不管将来怎么补偿,也不愿拆房子进行改造。
小店区北张村一位张姓村民说:“现在医保、养老什么的还有村集体担着,房租收入也让人感到踏实。改造后,医保、养老、年轻人的教育、就业等等谁来管?到时候的生活还不一定有现在好呢!”
除了村民,一些“城中村”村干部也对改造缺乏信心。一位村主任说,这些年全市173个“城中村”,完成整村改造的只有3个,让人看不到希望。而且从改造完成的村子看,环境确实大为改善,但老百姓并不富裕,也让人信心丧失。“更关键的是,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一个村的建设面积就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将来都改造了,房子卖给谁?而且拆迁成本一平方米就高达6000元以上,盖成商品房后,市场价肯定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这么贵的房子谁来买?”
“改造完成十几年了,建筑还都是违法的”
万柏林区闫家沟村1997年开始改造,是太原市最早完成整村改造的“城中村”。记者近日在这个居住着2万多人的社区走访发现,十几栋高层和小高层住宅错落有致,道路、广场、花园、车库、市场、学校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整个社区干净整洁。然而,社区负责人却告诉记者:“虽然各级领导来了都说改造得好,但到现在五证都没办下来。改造完成十几年了,建筑还都是违法的!”
众多基层干部反映,“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常常被称为“天下第一难”,实际上,拆迁之后办手续更难。知情人士介绍,“城中村”改造要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四个大项39小项审批手续,涉及发改、国土、住建、规划、园林等16个部门。“每个地方都要盖章,要进几十个部门。这还不算,有的部门还互相扯皮推脱,甚至故意刁难。有时候一个字写错了,都得回头重新盖章。还有些老爷部门得‘烧香’送礼,最终还是办不下来。”一位专门负责办手续的“城中村”负责人说。
“城中村”改造涉及土地的收储、性质变更等问题,政策性强且现有政策体系不尽完备,因此相关部门在手续办理过程中有所担忧。“然而,最关键的还是相关部门缺乏担当精神,不愿在政策上进行创新,更不愿承担责任,只知打着‘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幌子进行拖延。”有知情人士如此表示。
今年以来,太原市将“城中村”改造手续办理作为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并出台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办理时效。万柏林等城区还强化政府担当,开展政策创新,为推进手续办理创造良好环境。
饶是如此,全市已完成整村改造的3个村至今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占全市旧村拆除总数七成左右的万柏林区,去年以来仅办完下元村一个项目的手续。
一些基层干部说:“村子拆了两三年,办不下手续,村民回迁不了,每天光过渡费就是20多万。制约了改造进度不说,还形成了不良示范。看到这种情况,谁也不敢拆了。”
干部作风成最大阻碍 村干部权力大、无约束
有关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城中村”改造战略既定,执行战略的各级干部是关键。而太原市启动“城中村”改造11年来进展不大,主要与部分干部作风有关。
一些城区负责人认为,“城中村”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各级干部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中遇见矛盾“绕道走”的过程。矛盾多发,隐患重重,拆迁改造难度很大,一些干部更是丧失了改造的决心和信心,存在“不想改、不敢改”的不作为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刻意回避矛盾。
还有一些干部在竞选时许了愿,上台后却把村民利益抛在了脑后。有些市政道路拓宽改造占了村里的地,拆了村民的房,好几年了也不给补偿。还有的村干部与不良开发商沆瀣一气,打着“城中村”改造的名义,私建住宅对外售卖,有的甚至连村民的回迁房都卖掉致使村民无法回迁。
此外,在推动“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宣传解释工作不细,甚至片面认为“城中村”是“毒瘤”,漠视村民利益诉求,作风粗暴。还有干部在改造中与民争利。最终引发了群众的不信任,导致干群关系疏离,严重影响‘城中村’改造步伐。
山西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庞丽峰说:“‘城中村’最大的问题是村干部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约束。”虽然有村民自治法作为依据,但往往是“法律上有规定,事实上无约束”。同时,村委会主任不是国家干部,党纪政纪对其约束力也有限。再加上很多上级干部认为“城中村”是村民自治组织,使部分村干部疏于管理,村财街(镇)管、四议两公开等流于形式。特别是其中一部分村干部把集体土地作为私产与开发商交易,侵害群众利益,且长期得不到从严重罚,久之便成了既得利益者,进而成为“城中村”改造的最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