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放得巧”更要“管得好” ——我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系列报道之二

17.02.2017  19:08

  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调整工商登记审批事项……“宽进”让政策红利持续发酵,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持续升温,让民间投资活力迸发。

  加强监管体系,推进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对下放至市州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严管”则着力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终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简政放权之“放权”,绝非“一放了之”,而是要“放得巧”更要“管得好”。2016年以来,我省在继续清理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同时,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放管结合,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积极进行制度探索,牢牢把握“放”和“管”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晒清单,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查有关资料合法性、真实性-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程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这是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的责任清单流程,对于来办事的群众来说,工作人员会根据流程,详细告知办事群众需要准备或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果条件不符合,会当面告知理由,避免办事群众来回跑路。

  这一便利得益于2016年6月30日全省46个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部编制完成,这也标志着我省省市(州)县三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建立。

  我省将编制清单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和加强“三基”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全力推进。从去年7月开始,这样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分布在每个和老百姓密切接触的部门或单位,不仅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还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投诉,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省级82个列入清单范围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共梳理出7488项职权事项,责任清单对应明确了行使职权的责任主体、岗位责任、追责情形和依据等内容。2015年底前,8个市州陆续公布了清单,2016年6月底前,全省46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两个清单编制工作,比国务院要求分别提前了一年和半年。

  “推行权责清单,其实质是给行政职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省与市(州)、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省编办相关工作人员说。

   强监管,确保“瘦身”后的行政许可权不反弹

  建立清单、明确责任,着力解决了“谁来监管”、“怎么监管”、“标准如何”等现实难点问题。“监管清单”既是政府部门的监管手册,也是供市场主体查阅的监管指南。

  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青海省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条例》已列入省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对落实取消下放事项的监督制度,将年度例行检查改为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随机抽查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省级加强对下放至市(州)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持续探索创新,2016年,我省在格尔木市开展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由“事前审批”变“事后审批”,“先建后验”、“宽进严管”的新型审批模式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全省改革摸索经验、创造条件。

  西宁市率先推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制度,出台《西宁市政府管理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海东市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印发《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提供政务服务水平,印发《海西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切实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重制约、轻服务”的状况,确保“瘦身”后的政府行政许可权力不反弹。

  通过“前置改后置”促使监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有效提高了工商登记审批效率,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通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专项抽查等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化解市场风险。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清中介,彻底消除“中梗阻”

  “以前中介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企业压力大,成本高,这次省上集中取消和规范了一大批中介审批事项,为企业减负,我们要为政府点赞。”创业步入稳定期的大学生创业者索南才让感慨到,随着青海创业环境的不断优化,他明显感觉青海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来青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了。

  为切实解决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存在的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便利群众办事创业,2016年6月30日,青海省政府部门取消6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9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此举将使中介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是省政府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有偿服务。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

  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今后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仅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供受理要求,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资料。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彻底消除“中梗阻”。

  同时,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督查,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县及政府保留、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情况,已取消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情况和事中事后监督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督查,总结了经验,促进了整改。(孙海玲 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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