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交通肇事小叔子作伪证

16.03.2016  08:15

  青海新闻网讯 嫂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小叔子竟作伪证为嫂子顶罪。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伪证罪案,对被告人李某某以伪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查明,2015年7月10日早,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和嫂子胡某某(另案处理)一同回家,车行至互助县威远镇某加油站附近时,被告人李某某将轿车交给其嫂子胡某某驾驶,途经互助县威远镇卓扎滩村路口时,因胡某某操作失误,将路过此地的行人李某甲和苏某某撞伤,后李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侦查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向公安机关作伪证,谎称肇事时车辆由其驾驶,胡某某只是同车乘坐人,致使该案在前期侦查期间误将李某某作为该案犯罪嫌疑人,致使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逍遥法外,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