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4年1-4月份全省及各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总体情况
2014年1—4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85起,死亡6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2起,下降33.07%,死亡人数减少13人,下降16.25%,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8%。
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8人(道路交通4起,死亡15人,工矿商贸1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6%。
二、各地区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1-4月,全省各市(州)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控制指标均在控制进度以内。(详见表1)
表1 各地区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地区 | 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 | ||
执行情况 | 占全年指标的百分比 | 全省排序 | |
海南 | 7 | 24% | 1 |
西宁 | 19 | 23% | 2 |
黄南 | 2 | 22% | 3 |
海西 | 19 | 22% | 4 |
海东 | 12 | 17% | 5 |
海北 | 3 | 10% | 6 |
果洛 | 1 | 10% | 7 |
玉树 | 1 | 7% | 8 |
三、各行业领域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1-4月份,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均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详见表2)
表2 各行业领域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行业领域 | 事故死亡人数 | |
执行情况 | 占全年指标的百分比 | |
道路交通 | 40 | 17% |
工矿商贸 | 25 | 31% |
铁路交通 | 2 | 25% |
农业机械 | 0 |
|
(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1-4月份,较大事故起数均控制在指标进度目标以内。(详见表3)
表3 各行业领域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行业领域 | 较大事故起数 | |
执行情况 | 占全年指标的百分比 | |
道路交通 | 4 | 29% |
工矿商贸 | 1 | 20% |
铁路交通 |
|
|
农业机械 |
|
|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要按照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认真分解落实,强化对控制指标的动态监管,对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和部门实行问责制,对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地区要依法监管,重点整治。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症结,有的放矢,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准确统计控制指标落实进展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煤矿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等方面的隐患;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水上交通领域要强化对极端恶劣天气的预警,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四)汛期即将来临,要做好充分准备,超前预防,认真落实尾矿库防垮坝、煤矿和非煤矿山防淹井、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防洪水泥石流以及水上交通、民航、铁路交通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