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10.02.2017  23:38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安办〔2017〕4号)要求,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春节期间,省安全监管局对西宁市、海东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检查组重点抽查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落实“六严禁”、“三严禁”等要求的情况。从检查看,大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店烟花爆竹摆放有序,存放量符合要求,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并能够对消费者进行安全燃放介绍及说明。同时,个别店仍存在烟花爆竹与其他物品混放、安全警告警示标志不明显、销售场所存在非防爆电器等隐患和问题。 

对此,检查组要求: 一是 深刻吸取湖南岳阳中南大市场鞭炮仓库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实名制购买,积极向群众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二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店内摆放无药样品、错峰配送等安全措施,坚决杜绝超量储存、超许可范围经营、与其他物品混放、零售店门前试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是 严厉打击无证销售,保护合法经营。坚决制止零售网点超量储存、异地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非标产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零售网点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四是 各市州、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城市建成区内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确保规划布点安全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是 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跨区域跨部门“打非”联动机制、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市场监管、交通、供销、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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