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认真开展“两节”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30.09.2018  21:26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对表检查、重点抽查、现场提问、组织考试等方式,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多巴油库、西宁中油燃气城南门站等1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针对企业现阶段生产特点,提前研判薄弱环节,重点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维修及特殊作业管理、停复产管理、反“三违”情况、散装汽油管理、危化品流向登记等内容开展“对标”“对表”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执行管理制度不够严格、操作规程相关内容不够完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管理不精细、人员培训教育不扎实等问题和做好“两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并要求企业:

 

一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企业领导要亲自抓、下一线,带头开展巡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施)尤其是重大危险源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化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双重预防机制,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管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企业停、复产有关规定,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突出做好检维修、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和特殊作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纠正“三违”现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应急准备。 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四是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节日期间,一律停止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提级管理、逐级确认。同时,做好季节变化期间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分析,提高安全防范等级和措施。五是做好反恐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散装汽油等的管控,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守卫看护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危险物品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