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普法范围法律进寺院活动成机制促和谐

15.12.2016  19:08

    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再次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以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的要求正式拉开了“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序幕。

近年来,我省先后编译了包括宪法、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在内的12部法律法规单行本,还有《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资料选编》《农牧民以案学法读本》等7部藏汉双语学法资料,相继发放到教职人员手中。目前,全省所有教职人员有3册以上的普法教材,各寺院有1套以上的法治宣传挂图。今年持续加大双语教材编印,为全省8个市州的寺院赠送发放宣讲提纲、双语宪法、挂图等法治宣传资料7万余册,编印发放《公民宪法读本》1万册,为寺院普法奠定了重要基础。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省司法厅还将每年3月份定为全省宗教场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月,各地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寺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西宁市举办的“弘扬延安精神、坚定制度自信”法治讲座,海东市组织教职人员开展争做爱国爱教、守法持戒“明白人”法治教育活动,海西州开展“阳光宗教”“崇尚法律、爱国爱教”法治主题活动,都取得良好效果。

      青海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省”“持戒守法、共建和谐”等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以及每年万名干部下乡宣讲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等关键时间节点,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平安寺院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宗教教职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促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单位119家,其中创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