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人民法院“建制、抓实、全考”三措并举实现精准考核
一、打牢基础,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考核制度,确保考核全面性。根据省高院绩效考核办法结合都兰县法院实际情况,确保考核方案全面、具体、重心突出。体现法院工作前进的方向。使考核制度更加具细致、全面。二是成立考评组织,强化考核领导性。考核之初,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考评委员会,由审管办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协助配合的考核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统一实施。三是提前获取数据,做好考核基础性。在完善考核制度以及确定考核组织后,都兰县法院及时向全院干警下发关于上报绩效考核相关数据文件通知。参与考核人员的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相关数据,为之后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从而提高了考核工作的效率。为考核工作的全面展开,打下坚实基础。
二、狠抓落实,确保考核机制发挥实效
为确保考核工作能如期完成,审管办考核组人员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集中精力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对都兰县法院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书记员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考核,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科学直观的反映全院干警一年来的工作成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发挥实效。
三、全面考核,注重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2017年度都兰县法院绩效考核,在注重法官业绩考核,强化对其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权重的基础上,强调对法官的廉洁自律、审判作风、新闻宣传、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以及审判业务相关的工作。对都兰县法院员额法官工作情况开展整体能力考评,注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通过此次科学、全面、细致的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细化法官的工作、衡量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同时,通过考核也使法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切实达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考核效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