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召集42家企业共商新能源产业发展大计。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不断推出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差别化支持政策,保障了用地、促进了产业。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建设用地指标8.32万亩,其中4.16万亩用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用地,占建设用地总指标的50%。但随着我省新能源产业井喷式发展,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的建设用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我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为有效突破这一瓶颈,充分保障2014年新能源产业发展用地,3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省新能源项目用地对接会,省内外42家新能源企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探讨新能源产业发展大计。在参照国家相关要求和部分外省做法、充分征求新能源企业的建议后,省国土资源厅将按照“点征面控”的思路,将原来勘界四至范围配置用地指标更改为永久性设施用地(风机用地或电池组件、生产区用地、生活区用地和永久性道路用地等)面积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对于光伏电池板列阵之间、风力发电机组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为建设用地的,不再配置和占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这一有力举措将会节约大量建设用地指标。同时,企业需承担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也将随之大幅降低。(厅办公室 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