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寺院法治宣传月活动成效明显

10.05.2017  01:11

今年3至4月,全省各地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寺院”为主题的寺院法治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部署,通过深化宣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督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管控帮扶等措施,有力推动了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活动期间,各地结合全省万名干部下乡“三联四做”活动,抽调干部1785名,组建194个宣讲组和276个宗教界人士宣讲组,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僧尼谈学法感受”等形式,深入1100多座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讲。同时,组织开展高僧大德正面发声、巡回宣讲、解经释教等活动,以“活佛说宪法”、高僧施教等方式,深入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各地还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对寺院民管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据统计,全省各地召开宣讲会1163场次,座谈会488次,大会390次,举办培训班321期,专题讲座484次,发放宣传资料16余万份,悬挂标语横幅1000余条,观看影视350余次,制作板报400余期,受教育宗教教职人员5万余名,受教育信教群众46万余名。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州县三级成立督导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夯实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各地组织人员深入寺院检查指导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督促指导民管会建立学法制度,将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寺院民管会的重要职责,纳入“和谐寺院”创建目标。通过法治宣传月活动,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爱国爱教、守法持戒意识进一步提升,寺院和谐稳定基础进一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