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促就业西宁市推出若干措施

09.03.2019  08:35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3月8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西宁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措施》进行介绍和解读。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可返还上年度50%失业保险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调研员殷生金介绍,《措施》加大了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明确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和环保政策、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按照我市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失业保险金,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返还社会保险费。

  殷生金说,《措施》发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对主要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担保业务较好的担保机构给予业务奖励和保费补助。重点对单笔500万元(含)以下,且年担保费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奖补。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代偿补偿等方式,每年对政策引导性较强、效果较好,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担保机构进行奖补。

   三年内将组织百万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殷生金表示,我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继续扩大经营规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新增就业人数超过现有职工人数30%的(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殷生金说,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并明确了见习期限和补贴标准。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对见习期满,且留用率达到30%(含)以上不足50%的,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登记就业的,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奖励。

   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就能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登记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全部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在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放宽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失业登记后可享就业扶持等多项优惠政策

  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明确了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失业登记的程序,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和认定程序。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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