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地税局七项举措实现绩效考评“差异化”管理
一是按照“五个三分之一”原则编制县(市)区局单位指标。即:1/3的指标实行分档计分;实施分档计分的分值不低于该指标总分值的1/3;每个指标的最高最低分值差不低于该指标分值的1/3;按照以往数据测算,力求得满分的单位不超过被考评单位总数的1/3;被考评单位至少有1/3以上拉开分差。
二是设置“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指标,杜绝“全满分”现象。编制“履职尽责”指标,由“一把手”直接负责考评,对负责考评市局部门共性指标的部门,未按考评标准对被考评部门进行扣分的(即出现全满分),扣除考评部门该项分值2分,以此杜绝“老好人”现象。
三是合理拉开综合评定指标结果的等次分布。编制“爱岗敬业”指标,市局各部门进行互相评价,评定为“优”等次的不超过机关科室数的50%。编制“请示答复与业务指导”指标,组织县(市)区局对市局对口部门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为“优”等次的不超过机关科室数的50%。
四是分档计分指标实行连带责任扣分。分档计分指标年终总成绩获得一档的,为承担该项指标的部门加0.5分。各单位(部门)承担的市局班子指标每有一项被省局扣分的,按本规定对该单位(部门)扣除0.2分,累计计算。
五是绩效管理特别加扣分实行“任务分解”和“连带加扣分”,扩大加扣分调节差距。将省局特别加扣分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按照加分难易程度分为一、二、三类,相关项目责任到部门。规定凡为单位争取到加分的,为该部门加倍加分;因履职不严造成单位被扣分的,对责任部门加倍扣分。
六是创新项目实行弹性管理,促进质效提升,拉开计分差距。允许不具备创新条件的单位不参加当年度创新评比,提高创新加分的含金量;对参评项目只给前四名加分,体现管理差异性。
七是对个人绩效管理从共性、个性指标连带扣分上保证差异性。在个人绩效成绩中,全部承接部门共性指标占50分,其他业务类指标占50分。单位指标和部门个性指标全部转化为个人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组织绩效被扣分的,连带扣减承担该指标或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指标分值,同时综合评定按40%分出等次。该局通过采取这七项强有力举措,在截至目前的考评结果中,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其中,市局科室个性指标分差为5.5分,共性指标分差为9.2分,总分差为13.1分;市局个人指标分差为2.8分;县(市)区局单位指标分差为2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