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地方税务局多措并举确保“营改增”后税政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营改增”后全州面临的各类税政业务问题,海南州地方税务局结合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当前五项税政业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内容,深入研究探索“营改增”后税政工作方向,制定下发了海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加强税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减免税管理,规范税收优惠。针对“营改增”后税收优惠政策过渡等情况,要求各地逐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政策梳理和清理检查,对享受到期的纳税人进行恢复征税,政策继续有效并执行的纳税人做好跟踪管理。准确录入台账数据及信息资料,规范减免税申报管理。
二是加强分析,强化管理。要求各地顺应税制改革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查漏补缺。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强化资源税改革落实和管理、强化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以及强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两税以及其他小税种的精细化管理和调研,树立将小税种做大的决心,进一步挖掘地方税种潜力,使小税种成为地税增收的重要因素,弥补营改增后税源减少给地方税收造成的影响。
三是发掘新潜力,培植新税源。要求各地本着进一步践行“提高征管质量应收尽收,着力培植税源应免尽免”的工作思路,积极从税收角度帮助政府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促企业上规模、上台阶,不断做大经济总量,在经济增收上下功夫。加强部门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强征管,挖潜增收,开展好税源调查,坚持依法治税,加大清理检查力度,在管理增税上下功夫。
四是查漏补缺,加强地方单项税种管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小税源上,深入研究政策,在政策增收上下功夫,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成立海南州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资源税改革工作。弱化对流转税征管的依赖程度,增强对地方单项税种的控管力度和规范管理,求促成地税收入质的增长。
五是把握机遇,提前准备。充分利用我州水资源、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集中的机遇,提前着手开展对水资源、太阳能资源的前期数据测算调研工作,密切关注环境保护费改税等其他税制改革动向,提前着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调研。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有关要求,对基层单位税政管理工作进行了问效督导,实行落实跟踪管理,努力做到明确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到人,定期对完成时限内和各项工作开展跟踪督办,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管理部门细化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营改增”后各项税政工作有头有尾,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