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巡回办案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21.11.2014  15:18
核心提示:   “现在开庭!今天平安县人民法院在洪水泉乡洪水泉村依法公开审理……”11月10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平安法院三合法庭的法官开始了一起婚约

   “现在开庭!今天平安县人民法院在洪水泉乡洪水泉村依法公开审理……”11月10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平安法院三合法庭的法官开始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原来,2013年1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4年1月21日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婚后由于王某不同意,双方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相识至举行婚礼期间,王某及其家人向张某索要彩礼及现金共计56000元。婚后20余天,王某借口回娘家住,至今未回。期间张某及家人曾多次找人前往调解无果,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无奈之下,张某到三合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及其家人返还彩礼款56000元。

  立案后,三合法庭的法官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不能认定为有婚姻关系,是典型的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况且张某为取妻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为要回彩礼,双方及其家人各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该院三合法庭全体人员,来到洪水泉乡洪水泉村进行巡回办案。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说服和劝导,王某及家人被法官的耐心和真诚打动,当庭表示:“我们错了,一定给张某退还部分彩礼,并与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亦当庭撤回了起诉。

  截止日前,该庭共巡回办案28件,通过开展这样的巡回办案活动,不仅实现了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而且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