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让群众方便快捷诉讼服务
祁连法院巡回审判,就地立案,就地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巡回法庭车开到哪里,法治宣传就延伸到到哪里,在巡回审判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释惑。
在笔者的记忆中,以往带着案子下乡,到了目的地,合议庭成员免不了张罗场地,悬挂国徽,到乡上借桌椅板凳。现在条件优越了,有巡回审判专用车,专用的充气帐房,发电设备,组成一个合议庭在十几分钟内就可以现场开庭审理案件。这不,巡回法庭又来到了央隆乡,不一会儿,周围满是来听审的牧民群众。虽然天气阴沉,草原上凉风飕飕,但庭审照常进行。巡回法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在杨翠林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摩托车买卖合同纠纷达成调解,被告加白、见木措当场兑现了原告张生智的6500元欠款。
像这样深入牧区巡回办案的事例,在祁连法院还有很多很多。
祁连县是青海省比较偏远的一个牧区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地处偏远的牧民一旦打起官司来路途遥远,非常不方便,离县城最远的央隆乡距县城210公里。为了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误一份工,祁连法院急农民群众之所急,想农民群众之所想,确保当事人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
2015年11月份,法院受理一份生命权纠纷案件。3名被告全部是默勒镇海浪村牧民,因酒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原告代什姐提起民事赔偿。原告代什姐和被告周拉、三知布几经经协议后,被告愿意赔偿原告20万元了解此事。原告首次赔付10万元后一直拖欠剩余赔偿款项,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审理起来没费周章,问题的焦点全部集中在赔偿款上。法院领导知道案情后,果断派出巡回法庭到100公里外的海浪村开庭调解。合议庭法官不顾寒天腊月,道路积雪的天气,奔赴默勒镇海浪村,继续了解案情,在村委干部的带领下找到当事人,当即开展调解工作。由于天气寒冷,无法在室外调解。调解工作就在一家小旅馆内展开,直至凌晨1点左右,被告最终四处筹借到3万元欠款交至法官手中,并答应剩余款项在今年10月牛羊出栏后全部还清。拖着疲惫的身躯,办案法官缓了一口气。
为了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祁连法院针对农牧区群众文化程度低、语言不通、路途遥远等实际情况,对离婚、买卖合同等涉及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通过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在乡政府,开在地势宽敞的大草原,主动邀请当事人近亲属、同事、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多方联动、多管齐下,为当事人讲道理、辨是非,既有利于纠纷解决,又通过庭审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审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效果。
草山纠纷问题在牧区很常见。为了经济利益,父子、夫妻反目成仇的案例在祁连法院甚至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故事。马生英是央隆乡曲库村的一户牧民,也是一名典型的“奔波户”,因夫妻关系不和将丈夫马生福告上法庭,经法官调解后与被告离婚。但被告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不让原告使用分得的1260亩冬季草场。为此事原告为了自己的草山使用权在乡政府、草监站、法院之间奔波了8年。为了彻底解决这个纠纷,还原告一个公道,院长李云峰带领执行庭干警以巡回办案的方式远赴央隆乡执行此案,期间,协调了乡政府、草监站等多家行政单位的主管领导,现场经过测量,明确了四至界限,将2006年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草山事项划分给了原告,真正起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告马生英还专门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巡回审判是祁连法院长期以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祁连县县境地域狭长,牧区里的群众打一次官司要费很大周折,面临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困难。近两年来,虽然法院的办案条件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装备有了新的更新,但基层牧区群众的条件,尤其是学法、用法的维权意识亟待提高。为了解决群众告状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为群众打造低成本、快速、便利、和谐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让群众不出镇、不出村就能解决矛盾纠纷。祁连法院制定巡回审判意见,将巡回审判科学化、经常化、规范化,实行定期巡回和不定期巡回方式 ,要求巡回审结的案件占全院审结民事案件的20%以上。法官们走出机关,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就近审理、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祁连大地处处留下了他们辛勤跋涉的足迹,为群众送去法律的春风,带给群众便捷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也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哪里群众需要,哪里就会有法院巡回审判的足迹,这就印证了那句话:“ 巡回审判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