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高校 城东法院审案又宣法
23.10.2014 13:27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城东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了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院庭审观摩评查小组成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领导与三百余名师生共同参加了旁听。
原告火某于2012年5月9日从原车主朱某处转让了一辆丰田牌RAV4汽车,并将该车登记在自己名下。7月16日,原告因该涉案车辆手刹处冒烟,无法启动,将车辆送至西宁康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进行了检查维修。7月19日原告将维修完毕的车辆提走。7月30日,原告驾驶该车行驶至西湟一级公路吧浪收费站一公里处时,发动机机舱内因自然起火,造成车辆烧毁。原告遂将涉案车辆的生产商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及销售商西宁康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诉至我院,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庭审中,审判长引导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条不紊地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完整、紧凑、重点突出且不拖泥带水。最后,法庭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但因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拟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应法学院师生的要求,与师生就法条理解、法律适用、举证规则及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互动,对学生提出的法学理论及实践中的问题逐一做出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学院自己组织的模拟法庭存在不真实、欠严肃的问题,无法真正学到知识,通过观摩本次庭审现场,进一步深化了同学们对民事诉讼程序的认识,使得课堂上学习的知识“活”了起来,变得“立体”了。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弥补了实践不足的缺憾。
此次巡回法庭进校园,是城东区法院积极推进与青海民族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主要形式,亦是践行法律“七进”活动的重大举措,既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们提供了实践教学,也为法官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和提高庭审水平创造了契机,通过开庭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彰显。
本文来源: 法院
23.10.20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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