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建章立制 巩固成果——修订出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汇编》
近日,省工商局修订出台《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汇编》。新修订的《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汇编》共分五大模块,收集各项制度97项,其中:政务管理方面的制度22项、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12项、人事管理方面的制度18项、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16项、业务管理方面的制度29项,基本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是省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果。
2013年,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工商局党组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方面,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一系列规定要求,组织对历年来形成的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制度进行了清理规范,共计废止42项、修订50项、出台47项。
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新要求,省工商局坚持立足工商、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涵盖工商工作方方面面的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其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转变作风的要求,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工商局关于严禁搭车收费、强制代理的四项规定》;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青海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工商局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规定》;按照精简会议、规范公文的要求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局关于提高全省工商系统办文办会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意见》、《青海省工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为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修订了《青海省工商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结合业务工作发展要求,修订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青海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办法》。
今后,省工商局将切实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和遵守落实,对各项制度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