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积极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11.04.2016  17:13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强化信用监管,近日,省工商局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意见》,旨在全面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责任意识,促进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推进社会共治。

实施意见》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执法办案程序的后续环节,分别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原则、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公示信息改变及更正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公示工作各环节操作步骤,规范了公示工作内部审批流程,制定了《行政处罚信息摘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审批表》,统一和规范公示信息文书格式。特别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我省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接收及公示,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转送作出了特别规定,明确了接收转送流程及办理机构,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准确归集在被处罚市场主体名下,供社会公众查询。

同时,《实施意见》从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消除“不愿公示”、不能公示”的认识误区;严格依法履行公示工作程序,依法做好公示告知、录入及公示等工作;加大综合业务平台办案系统的应用完善力度,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公开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