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创建行动部工作开展的通知(宁政办〔2015〕1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以及创建行动部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市创建行动部成立1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创城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第一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宁火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移动西宁分公司、电信西宁分公司、联通西宁分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负责督导、检查全市文明诚信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诚信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第二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保护未成年人等群体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三)第三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仲裁委、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四)第四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法院、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明办、西宁晚报社、广播电视台、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五)第五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强化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六)第六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七)第七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残联、市文明办、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四区三县政府。
工作任务: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八)第八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文广局
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科协、西宁火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加强国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建设,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推行市民素质工程,规范文明市民行为。
(九)第九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支队、西宁火车站、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文明交通,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有效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行为。
(十)第十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十一)第十一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 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湟投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加强饮用水的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空气质量、工业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土地资料管理,保护耕地、林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十二)第十二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宁火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加强无障碍设施和街道设施的管护,硬化街巷道路路面,完善排水设施,配置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提高社区生活环境质量。
(十三)第十三工作组
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督理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长途汽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面貌;建设并有效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领导。 各工作组和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创城测评标准、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创城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各牵头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组测评体系中基本指标、核心指标、薄弱指标和否决指标,根据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工作任务细化靠实到人,明确时间进度,保证按时间、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地区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联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主动工作、超前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市创城办报送相关资料,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进行。
附件:西宁市创建行动部工作任务分解表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
西宁市创建行动部工作任务分解表
测评 | 指标 名称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工作任务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Ⅰ-6 | Ⅱ-20 | Ⅲ-38 |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 政务大厅: ①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实地考察】 | 市监察局 | 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区 | |
医院、商场超市、银行网点、宾馆、(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出租车、机场、火车站: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实地考察】 | 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青海机场公司、西宁火车站、市邮政管理局、移动西宁分公司、电信西宁分公司、联通西宁分公司、四区 | ||||||
①对本市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 ②对本市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工作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Ⅰ-5 | Ⅱ-15 | Ⅲ-29 |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①提供市有关部门落实全国普法规划的规范文件。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
Ⅰ-5 | Ⅱ-15 | Ⅲ-29 |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②说明把宪法法律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市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的情况(规范文件,说明报告)。 | 市司法局 |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 |
③说明市教育部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教育局 | ||||||
对本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 ①说明本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直单位 | |||||
②提供本市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 市司法局 | ||||||
3)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 ①说明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本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市司法局 | |||||
是否参加过本市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Ⅱ-16 | Ⅲ-30 | 1)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①提供本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范文件。 | 市司法局 | |||
②统计由财政保障的市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以及市级财政经费投入的总量(说明报告)。 | 市司法局 | ||||||
Ⅰ-10 | Ⅱ-31 治安 | Ⅲ-69 |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 提供市有关部门加强服务管理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 ||
Ⅰ-5 | Ⅱ-16 | Ⅲ-30 |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①说明市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部门、协调程序,提供维权举报电话(说明报告);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仲裁委 | |
②提供反映本市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范文件,列举主要措施(说明报告)。 | 市人社局 | ||||||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实地考察】 |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四区 | ||||||
Ⅰ-9 | Ⅱ-28 | Ⅲ-61 |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 | ①统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比率(统计表格)。 | 市人社局 | ||
②统计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统计表格)。 | 市卫计委 | ||||||
Ⅱ-29 社会 保障 | Ⅲ-62 | 100%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人社局 | |||
Ⅰ-6
| Ⅱ-18 | Ⅲ-34 |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 ①提供市委、市政府或由其明确的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贯彻《纲要》的规范文件。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
Ⅰ-6 信 法 市 环 | Ⅱ-18 | Ⅲ-34 |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 ②说明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住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发改委 | 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 | |
③提供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网络平台网址,说明网络平台的信用信息记录更新情况(说明报告)。 | |||||||
政务大厅: ①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地考察】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四区 | ||||||
对本市诚信建设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 提供反映市委、市政府或市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年度工作安排的规范文件。 | 市文明办 | |||||
Ⅲ-35 | 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①提供反映市有关部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规范文件; ②分别列举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说明报告)。 |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 | ||||
③说明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 | ||||||
Ⅰ-6 | Ⅱ-18 | Ⅲ-36 | 1)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 ①提供市属媒体宣传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统计市属媒体揭露失信败德行为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 市发改委 | 西宁晚报社、广播电视台 | |
2)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 ①提供本市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 | |||||
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 | |||||||
Ⅰ-9 | Ⅱ-26 发展 | Ⅲ-53 | 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 ||
Ⅲ-54 | 低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 |||||
Ⅲ-55 | 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 |||||
Ⅱ-28 | Ⅲ-61 | 1)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提供市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的规范文件。 | 市卫计委 | |||
Ⅰ-5 | Ⅱ-16 | Ⅲ-31 | 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 ①提供本市负责残疾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提供反映本市落实孤儿供养标准的规范文件。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 | |
2)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 提供反映本市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范文件,列举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说明报告)。 | 市残联 | |||||
3)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 ①提供反映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的规范文件; | 市卫计委 | |||||
②提供市级财政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经费情况(说明报告)。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
4)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 ①提供本市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妇联 | |||||
Ⅱ-17 | Ⅲ-32 | 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 列举本市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四区 | |||
Ⅲ-33 | 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 ①列举本市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市民政局 | ||||
②从建成区选取若干社区,提供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 四区(各提供5个社区说明材料)、市房产局 | ||||||
Ⅰ-9 | Ⅱ-27 服务 | Ⅲ-60 |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 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实地考察】 | 市民政局 | 四区 | |
对社区邻里守望相助、社会道德风尚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Ⅰ-5 | Ⅱ-16 | Ⅲ-30 | 3)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 ①提供反映市有关部门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③列举本市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说明报告)。 | 市市场 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实地考察】 | 市市场监管局、四区 | ||||||
Ⅰ-6 | Ⅱ-19 监管 | Ⅲ-37 | 1)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 ①列举打击假冒伪劣的市级主管部门(说明报告); ②简述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说明报告)。 | 市市场监管局 | ||
2)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 网上申报、提供本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 |||||
在本市生活中是否经常接触到虚假违法广告【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Ⅰ-10 | Ⅱ-30 | Ⅲ-65 |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 ①列举市有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②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 | ||
超市、集贸市场: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地考察】 | 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 ||||||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 拨打问题药品举报电话: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实地考察】 | 市食药监局 | |||||
Ⅱ-31 治安 | Ⅲ-69 |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公安局 | |||
Ⅰ-7 | Ⅱ-21 教育 | Ⅲ-39 | >1000(元)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
Ⅲ-40 | 1)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 | 列举本市的主要措施(说明报告)。 | 市教育局 | ||||
2)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 对本市义务教育的满意度。【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Ⅲ-41 管理 |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 ①说明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市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市纪委、市财政局 | ||||
Ⅰ-8 | 未-1领导体制 和工作机制 |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 ①提供相关的会议通知(正式文件)、领导讲话(正式文件)等材料。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 |||
Ⅰ-8 | 未-1领导体制 和工作机制 |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 ②提供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 | |||
2)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 | 提供说明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材料(说明报告)。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四区 | |||||
3)本市(区)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 ①提供说明本市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经验、做法的材料(说明报告)。 | 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 |||||
②提供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本市(区)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品牌或经验所作宣传报道的图片或截图(每个部门经验上传1种媒体报道的图片即可,最多3种媒体,图片控制在15张以内)。 | |||||||
4)本市(区)范围内每年有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 ①提供本市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 |||||
②提供说明本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情况的材料(说明报告)。 | |||||||
未-2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 1)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 对建成区内中、小学校学生进行提问。【实地考察】 | 市教育局、四区 | ||||
2)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 | ①提供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或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 | |||||
②提供反映清明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或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情况的说明材料(说明报告)和相关图片(每个活动3张,数量控制在12张以内)。 | |||||||
Ⅰ-8 | 未-2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 3)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 ①提供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的年度或经常性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 ||
②提供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和相关图片(3张)。 | |||||||
4)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 ①提供本市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 | |||||
②提供中小学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和相关图片(3张)。 | |||||||
5)本市(区)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 | ①提供本市在媒体做好公益广告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文明办 | |||||
②提供本市刊播公益广告情况说明(说明报告)和报纸、电视以及公共场所有关公益广告的相关图片(每种图片3张,总数控制在9张以内,注明时间、媒体名称或地点)。 | 市城管局、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 ||||||
未-3学校教育 |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①提供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 | ||||
②提供说明本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取得进展成效的材料(说明报告)。 | |||||||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 | ①提供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
②提供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Ⅰ-8 | 未-3学校教育 | 3)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效果好。 | ①提供本市学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少先队活动课的教学安排(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
②提供本市落实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4)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 情报提供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
②提供本市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进展和成效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 ①提供本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
②提供本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6)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 ①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统计表格)。 | ||||||
②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统计表格)。 | |||||||
③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 | |||||||
注:上述三项数据均为2014年度、城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数据(统计表格)。 | |||||||
未-4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 1)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 | ①提供本市建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市妇联、四区 | ||||
②提供本市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Ⅰ-8 | 未-4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 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 | 抽察四个社区。【实地考察】 | 市教育局 | 四区 | ||
3)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 | 提供本市社区针对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说明报告)。 | ||||||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 | 提供本市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工作措施以及提供服务、组织活动等情况(说明报告)。 |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 |||||
5)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 ①提供本市成长指导中心、心理维护中心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市教育局 | |||||
②提供本市通过网络、电话、现场授课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和图片(3张)。 | |||||||
未-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1)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 ①提供本市本年度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区三县 | ||||
②提供本市落实中央文明办2011年提出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三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制定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方案等(正式文件)。 | |||||||
③提供关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领导小组、任务分工、督促检查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正式文件)。 | |||||||
④提供本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专兼职辅导员等方面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Ⅰ-8 | 未-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2)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 | ①提供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的安排(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四区 | ||
②提供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3)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 ①提供本市加强网吧管理方面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 |||||
②提供本市加强网吧管理方面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①提供本市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安排(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 |||||
②提供本市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 ①提供本市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有关文件或工作措施(正式文件)。 |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残联 | |||||
②提供本市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 | |||||||
Ⅰ-7 | Ⅱ-21 教育 | Ⅲ-41 管理 |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 ①说明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市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文广局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市纪委、市财政局 | |
Ⅱ-22 普及 | Ⅲ-42 | 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 | ①提供市有关部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科普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市科协 | |||
Ⅰ-7 | Ⅱ-23 | Ⅲ-43 | 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 ①列举市有关部门对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的简要情况(说明报告); | 市文广局 | 市民宗委
| |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情况(实景图片)。 | 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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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4
| Ⅲ-44 |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标准; | 提供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规范文件)。 | 市文广局 | |||
2)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 ①提供反映本市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列举本市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
Ⅲ-45 | 1)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①说明近两年文化投入增幅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比较关系(说明报告); | 市文广局、市财政局 | ||||
②说明近两年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及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的情况(说明报告)。 | |||||||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 ①提供市辖区域内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 四区、市文广局 | |||||
②说明市、区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立情况(说明报告)。 | |||||||
Ⅰ-7
| Ⅱ-24 | Ⅲ-46 |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 街道、社区: ①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实地考察】 | 市文广局 | 四区、市文广局 | |
2)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 说明本市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的费用占城市住房开发投资的比率(统计表格)。 | 市文广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 | |||||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 ①说明本市文体广场建设的总体情况(说明报告); | 市体育局、市文广局 | |||||
②统计本市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数量(统计表格); ③统计本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统计表格)。 | 市体育局 | ||||||
文体广场: ①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场所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街道、社区: ①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实地考察】 | 四区 | ||||||
4)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 | 简述本市增加观影设施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文广局 | |||||
Ⅰ-7 | Ⅱ-24
| Ⅲ-47 |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 提供反映本市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的规范文件。 | 市文广局 | 市文广局、市财政局 | |
城市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纪念馆: ①免费开放; 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实地考察】 | 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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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 提供本市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文广局 | |||||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说明市、区、街道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注:市、区各级政府组织的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每年一次以上;市政府组织的单项体育活动市级每年5次以上,区级每年3次以上。 | 市体育局、四区 | |||||
Ⅱ-25 文明 素质
| Ⅲ-48 行为
|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公共广场、公交车站: ①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②无随地吐痰现象; ③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④无争吵谩骂现象。【实地考察】 | 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卫计委、 市林业局、市交通局、西宁火车站、市旅游局、四区 | |||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实地考察】 | 市卫计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旅游局、青海机场公司、西宁火车站、市交通局 | ||||||
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②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实地考察】 | 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 | ||||||
对本市民风和道德素质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Ⅰ-7 康 上 人 环
| Ⅱ-25 文明 素质
| Ⅲ-49 交通 |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 说明本市实施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说明报告)。 | 市文广局 |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 |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实地考察】 | 市公安局 | |||||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 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实地考察】 | 市公安局 | ||||||
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 ①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实地考察】 | 市交通局 | ||||||
Ⅲ-50 礼让 |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实地考察】 | 四区、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 ||||
Ⅲ-51 活动 |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 ①说明本市开展公益活动(至少4种)的情况(说明报告); | 市文明办、四区 | ||||
②提供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公益活动(至少3种)的简要情况(说明报告); | 市直机关工委 | ||||||
③统计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或千人口献血人次(统计表格)。 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每献血200毫升折算为1人次。 | 市卫计委 | ||||||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 列举本市设计开展的特色网络公益活动项目(说明报告)。 | 市文明办 | |||||
对本市开展公益活动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Ⅰ-7 | Ⅱ-25 | Ⅲ-49 交通
|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 说明本市实施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说明报告)。 | 市公安局 |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 |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实地考察】 | 市公安局 | |||||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 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实地考察】 | 市公安局 | ||||||
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 ①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实地考察】 | 市交通局 | ||||||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公安局 | |||||
Ⅲ-50 礼让 |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 公交车: 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实地考察】 | 市交通局 | ||||
Ⅰ-9 | Ⅱ-27 服务 | Ⅲ-58 | >20% | 统计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统计表格)。 | 市交通局 | ||
Ⅰ-10 | Ⅱ-30 | Ⅲ-64 |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列举市有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
对自身安全感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2)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 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中小学校、火车站: ①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实地考察】 | 四区、市政府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西宁火车站 | |||||
Ⅱ-31 治安 | Ⅲ-69 管理 |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公安局 | |||
3)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 对本市打击“黄赌毒”的评价。【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Ⅱ-30 | Ⅲ-67 |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 ①提供反映本市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市开展减灾、防灾宣传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市委政法委 | 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四区 | ||
城市二类及二类以上避难场所: ①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 ②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实地考察】 | 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市人防办 | ||||||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 提供市有关部门的规范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 |||||
Ⅲ-68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安监局 | ||||
Ⅰ-7 | Ⅱ-25 | Ⅲ-52 勇为 |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 ①提供反映市有关部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列举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 市委政法委 | ||
Ⅰ-10 | Ⅱ-30 | Ⅲ-66 |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此项指标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 |
Ⅰ-11 | Ⅱ-32 绿化 | Ⅲ-70 绿地率* | >21%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 [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林业局 | ||
Ⅲ-71 绿地面积 | >8(平方米) | ||||||
Ⅱ-33 | Ⅲ-72 处理率 | >95%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 [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城管局 | |||
Ⅲ-73 |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 [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环保局 | ||||
建成区:没有黑臭水体。【实地考察】 | 市湟投公司、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 ||||||
Ⅲ-74 |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 [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环保局 | ||||
Ⅲ-75 水环境质量 |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类; |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 |||||
2)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 | 市环保局 | ||||||
3)城市市辖区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Ⅴ类水体。 | |||||||
Ⅰ-11 持 续 展 的 态 环 | Ⅱ-33 | Ⅲ-76 |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
2)无因本市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 |||||||
Ⅲ-77 |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 ①提供本市部署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的年度安排(规范文件);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列举本市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市环保局 |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实地考察】 | 市城管局 | ||||||
饭店: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实地考察】 | 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 ||||||
是否参加过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问卷调查】 | 市统计局、四区 | ||||||
Ⅱ-34 | Ⅲ-78 |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测评标准。[由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市国土局 | |||
2)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 |||||||
Ⅰ-9 适 便 的 生 环 境 | Ⅱ-27 服务 | Ⅲ-56 |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②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实地考察】 | 市规划和建设局 | 市规划和建设局、四区 | |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新建社区、医院、机场、火车站、室外公共厕所: ①设有无障碍设施;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实地考察】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城管局、青海机场公司、西宁火车站、四区 | ||||||
Ⅲ-57 设施 |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实地考察】 | 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四区 | ||||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 建成区背街小巷: 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 ②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③装灯率100%,亮灯率95%。【实地考察】 | 市规划和建设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四区 | |||||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实地考察】 | 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四区 | |||||
Ⅲ-60 |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 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实地考察】 | 四区 | ||||
Ⅰ-9 适 便 的 生 环 境 | Ⅱ-27 服务 | Ⅲ-57 设施 |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 说明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情况(说明报告)。 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均视为达标。“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正在建设”指:按照行业标准,已经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完成项目招标,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办法等。 | 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 |
Ⅲ-59 |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站点、机场车站: ①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 ②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实地考察】 |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区、长途汽车站、青海机场公司 | ||||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 城市社区: 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实地考察】 | 四区、市城管局 | |||||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 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实地考察】 | 市城管局、四区 | |||||
说明市有关部门倡导“垃圾减量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的情况(说明报告)。 | 四区、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 ||||||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 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实地考察】 | 四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