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大会

30.05.2018  03:35

5月23日,海东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鸟成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创建工作开展五年来,始终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抓研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查,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注重教育引导,多形式、多层面、全覆盖开展思想教育宣传,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三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两个共同”已成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条件已经具备。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切实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攻坚战。一是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拓宽宣传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联动联创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二是努力打造一批河湟多元文化的传承、研究和展示基地,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典范、民族团结的典型和培养爱国爱教人才基地、红色党支部宣传教育基地,着力打造选树一批精品示范和典型人物。三是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办成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进民族团结的阵地,又要发挥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的示范作用。四是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做到档案资料相互印证。切实做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五是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会议印发了《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责任清单》《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市(州)、县(市、区)测评指标》和《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