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在我省率先建立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

10.07.2014  16:40
      青海省格尔木市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扎实推动残健同步小康进程,取得突破性进展。日前,记者从格尔木市残联获悉,从2014年起,该市向辖区失去自理能力且长期卧床不起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通过银行社会化形式发放。今后,该市300多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每年获得1200元的护理补贴。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残疾人的家庭地位,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有助于增强残疾人生活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