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纪委:五一端午期间严查违纪行为

06.05.2014  18:46

  青海新闻网讯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严防公车私用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发生,4月28日,西宁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将在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查违纪行为。

  《通知》对严明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做到“五严禁”。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党组、党(工)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措施,严格做到“五严禁”: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2.严禁使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4.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5.严禁值班脱岗、值班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

  《通知》要求,要突出主体责任,强化部署安排。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党(工)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注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突出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五一、端午节前后执纪监督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违反通知中明确禁止问题的,按照“快查快办”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责任上追一级,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另外,《通知》还要求拓宽监督渠道,严格执纪监督。节日前后,市纪委11个明察暗访工作组继续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办事效率情况、服务态度情况、公款消费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公务用车“五不准”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问题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15597399586。 (作者: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