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精神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主要精神的汇报。省委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思想上要有清醒认识,二是行动上要有高度自觉,三是攻坚上要攻坚中之坚,四是监督上要有理有节。按照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措施,做出安排部署:
一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确立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把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行动,聚焦重点、明确任务,“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二要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动监督。今后三年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重点,聚焦东部城市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依法”监督,坚持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加,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要加快生态环保和污染防治立法进程。一是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重新制定《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内完成立法任务。二是年内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督促省政府有关方面抓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立法后第三方评估,并将全面修订工作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三是加强指导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推动制定《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我省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大问题整改督办力度,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整改,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的全面落实。
五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监督理念和方式。按照省委精神和全国人大做法,深入总结我省监督工作,改进调整监督的理念、思路、形式和方法,始终坚持“依法”原则,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创新检查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适时召开全省人大系统监督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