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食品维权案例
青海新闻网讯
●食品“早产”、过期
案例:2015年10月1日,市民刘先生在省城某蛋糕店购买了一块包装好的面包。晚上回到家,他把面包掰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给了妻子。妻子看着包装袋上贴着的标签问刘先生,今天是1日,为什么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是2日?刘先生一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一栏确实印着2015年10月2日的字样。刘先生在吃完了半块面包后发现身体没什么异样,也就没有去找商家理论。
案例:2015年夏天,市民赵女士在家门口的商铺里购买了一瓶黄桃罐头。回到家,费了好大劲才打开了罐头,但是她注意到糖水中有很多小气泡,她以为是瓶子摇晃的结果,就没太在意。晚饭后,赵女士吃了一块黄桃,发现口感与平时吃的不太一样,这才发现不太对。赵女士仔细一看保质日期,竟然已经过了1天。她马上找到商铺老板,老板向她道歉,并换了新的黄桃罐头给她。
支招:买到“早产儿”怎么办?食品过了保质期怎么办?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的相关负责人称,遇到这类情况,消费者首先要找商家协商并索要赔偿,如果商家推诿,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举报。
●预包装食品内有异物
案例:上个月,在湖北上大学的小王过完年打算回学校,上火车之前,家人在省城某超市为她购买了一些食品。在去学校的火车上,小王在一罐八宝粥里吃到了一根头发。小王以前吃东西也吃到过头发,因此没放在心上。谁知,她吃到最后,发现了一条白色的小虫,她立刻丢掉了这罐八宝粥。小王说,好在身体没有不舒服的状况,直到现在她看见八宝粥都有阴影。
支招:食物里吃出头发、石子,不少消费者对于此类情况都会无视,很少有人去主动维权。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是预包装的食品出现变质、腐烂、混有异物的问题,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是散装食品出现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31举报。
●山寨食品傍名牌忽悠人
案例:过年时,市民孙先生打算去亲戚家拜年,便在附近的商铺花50元钱购买了一盒酸酸乳饮料。到了亲戚家的孙先生给孩子们分了刚买的酸酸乳饮料。谁知,亲戚家的小孩喝了一口告诉孙先生味道不对。孙先生纳闷,怎么会味道不对呢?他仔细一看,这盒酸酸乳饮料竟然是“豪牛”牌,并非大家常喝的“蒙牛”牌。孙先生立刻找商铺老板对质,商铺老板一看包装才发现自己进的是山寨货。
支招:消费者若是买到“康帅傅”“豪牛”“脉劫”等山寨货应当如何维权?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详细了解食品的样貌特征、生产厂家信息、产地信息等,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如果发现类似的问题应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
●减肥产品吃出病
案例:2015年4月,市民钟女士购买了一款减肥产品。推销人员称,这款减肥产品吃一个疗程就能瘦5斤,不会有任何副作用。钟女士一次性买了3个疗程。钟女士服用了一个疗程后,发现自己不但没瘦,还总是胸闷。医生告诉钟女士,她胸闷是减肥产品惹的祸,并嘱咐她不要继续服用。钟女士回到家,找出减肥产品的宣传单,拨打了推销人员的电话,但电话变成了空号。钟女士发现自己上了当,想找消协投诉,但因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能自认倒霉。
支招: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减肥产品时,应注意减肥产品的适宜人群、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卫生许可证号等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减肥产品时要有清醒的头脑,不能被夸大的宣传所迷惑。最后消费者一定要留下购买凭证,若购买的减肥产品有问题可以拿着购买凭证向1233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