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法院沙沟法庭收结案实现新突破
一是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庭前、审判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在审结的21件民商事案件中,通过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16件,占结案总数的76.2%;
二是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学习,熟练掌握调解艺术。在调解方法上,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进行调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三是注重涉农案件的及时审理,加大对农民群众的司法保护。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如2016年2月2日沙沟法庭在审理李某某等4位农民工与白某某劳务纠纷一案件时,因春节将至,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要回自己的血汗钱,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办案法官急当事人所急,克服重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白某某后,当天就进行了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白某某当庭支付了拖欠4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20000元;
四是认真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竭力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的审理,积极实行诉前保全等措施,确保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
五是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审结的21件民商事案件中,通过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20件,占结案总数的95.2%;
六是自觉把法庭各项工作置于当地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之下,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同时,注重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作用,让群众方便快捷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第一时间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