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海北、海西、黄南州爱卫会(卫生局):
现将《青海省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 0 1 2 年 7 月 3 0 日
(发至县)
2012年青海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
为规范青海省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2012年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爱卫办制定了2012年青海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技术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掌握我省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项目监测范围为全省4州1地1市共16个县(市)。确定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乐都、互助、民和、循化、共和、贵德、德令哈、都兰、海晏、门源、同仁、尖扎县(市)为监测县。每个监测县(市)按照分层随机的方法,选择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个乡镇选择4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选择不少于5户家庭作为监测户;每个乡镇选择初中、小学各1所进行学校环境卫生状况监测。监测县乡镇、监测点(行政村)、监测户的选择,按照经济水平、地理环境、人口等因素随机进行,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二)监测时间。统一在7-8月开展监测工作。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并填写统一调查表格。
1.基本情况:包括收集监测县、监测点、中小学的人口学资料、环境卫生情况、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
2.厕所与粪便无害化状况:包括农村户厕类型、使用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
3.垃圾:包括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情况。
4.污水:包括污水来源、种类、数量、排放及处理方式等情况。
5.病媒生物:选择监测户的厨房内进行鼠类密度、蝇类密度和蟑螂密度监测,选择监测户住宅周围环境进行蚊虫密度监测。
鼠类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GB/T23798-2009)鼠迹法进行;蝇类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蝇类》(GB/T23796-2009)成蝇目测法进行;蟑螂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GB/T23795-2009)目测法进行;蚊虫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GB/T23797-2009)幼虫容器指数法进行。
6.土壤卫生:包括土壤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等情况。每个监测点采集村中农田土壤1份。采样时,采集5-20cm深表层土壤,在1m2范围内按照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混合为一个样品。用于蛔虫卵检测的样品总量不少于50g,用于重金属检测的样品总量为1000g左右。
蛔虫卵测定方法采用饱和硝酸盐漂浮法,参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1987)进行。重金属测定土壤铅、镉含量。铅、镉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或《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1997)或其等效方法进行。土壤pH采用电位法测定。
三、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省爱卫办是全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督,协调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组织技术部门制定省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及考核评估,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和报送工作。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技术方案、质量控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数据审核、分析,按时完成项目年度报告,报省爱卫办审核后报全国爱卫办及中国疾控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州(地、市、县)爱卫办是基层监测项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严格依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相关部门细化目标任务,做好项目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效果。
州(地、市)级疾控中心负责辖区监测县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协调和质控,承担辖区监测县土壤样品检验和数据相关审核工作,对问题数据及时反馈予以纠正。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各监测点现场调查,承担土壤样品的采集、送检和监测数据的网络报告等工作。
(二)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领导分别由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负责。
(三)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
监测信息由省疾控中心组织县(市)级疾控中心按照统一录入软件(另发)进行录入。县(市)级疾控中心9月20日前将监测信息报省疾控中心职卫所公共卫生科。省级疾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于10月10日前将审核后数据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11月10日前完成本省监测技术报告后报送省爱卫办,经审核后报送中国爱卫办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四)信息管理
农村环境卫生监测资料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在地(市)或县级疾控中心备查。各级项目机构要详细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规范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备查工作。档案资料内容包括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组织管理、技术督导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五)质量控制
—遵循科学、随机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
—调查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经过统一培训。
—参加监测工作的实验室要经过严格筛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措施。
—要展开现场督查检查、抽样复合,对监测数据逐级审核。
附件: 项目县基本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