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海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残联:
为做好2014年度青海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经省残联理事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变动说明
2014年统计制度基本保持了与2013年统计制度的衔接一致,以保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延续性,同时兼顾业务工作需要对少量指标进行了调整,指标总量基本保持。
(一)快报制度
快报统计时间调整为当年1月1日-9月30日。
新增“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的内容统计;个别业务指标进行了调整。
(二)年报制度
组织建设领域新增《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和专门协会等业务领域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并完善了指标解释。
(三)台账制度。
新增《电视手语栏目登记表》、《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登记表》、《残疾人题材公益广告登记表》、《专门协会人员登记表》、《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子表《专门协会内设委员会及挂靠机构情况》、《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登记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登记表》、《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9张表。《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以原《地市、县(市、区)残联专门协会社团登记表》为基础,对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较大调整。
康复、教育、扶贫、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服务设施、信息化等业务台账中个别指标及枚举选项有所调整。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快报
报送时间:2014年10月1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年报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台账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上报要求。
各州、市级残联应按照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在线上报数据。
各州、市级残联收到年报数据审核通过的确认通知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一份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年报数据与台账汇总表数据(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以及三份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邮寄至省残联信息中心。
快报和台账明细数据只须逐级通过网络版系统报送电子数据,不需报送打印文本。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旭东
联系电话:0971-71766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141号省残联信息处
邮政编码:8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