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提高精准脱贫质量效益,切实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省财政厅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分类制定模板、加强培训指导、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的督促指导,持续深化资金源头管控,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用在刀刃、用出效益。
一是建立顺畅机制。对绩效目标填报程序进行规范,按照“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绩效目标”以及“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明确了绩效目标申报部门(单位)、审核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及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流程,为绩效目标的填报、审核及顺利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奠定了基础。
二是制定规范模板。对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42项中央层面扶贫资金和28项省级层面扶贫资金进行梳理,分类制定了我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及指标参考模板,供各地参考,以便统筹指导市县级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填(补)报绩效目标,提升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县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业务操作人员开展了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培训,就绩效目标填报、绩效指标编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高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及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选取海东市平安区作为试点,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省财政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分析填报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总结经验,并作为范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