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 安排部署2015年民政重点任务

04.02.2015  10:54
核心提示:省政府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陈文渊 摄视频会议主会场 陈文渊 摄   (本网记者 陈文渊 摄影报道)2月3日上午,2015年度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部

省政府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陈文渊/摄

视频会议主会场 陈文渊/摄

   (本网记者 陈文渊 摄影报道)2月3日上午,2015年度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民政重点任务。会上还传达学习了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郝鹏省长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通报表彰了2014年度完成任务先进地区,对排名前三位的地区进行项目奖励。省政府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省政府副省长匡湧指出,2014年是我省发展历程中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按照全力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的总体要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民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在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提高救助水平上实现了新突破。全面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和低保对象核对工作,统一取消农村低保控制指标,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共调整和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6.8万人,全省低保总人数由61.7万减少到56.7万人,优化节省资金2.2亿元。二是在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上实现了新突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3.20亿元,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550所,新增养老床位6300张,全省累计养老服务设施1293所,机构养老床位1589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25张。三是在加强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上实现了新突破。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有序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了民政部门具体承担社会领域改革任务,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四是在落实优抚安置保障政策、提高优抚安置水平上实现了新突破。全面落实优抚保障政策,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下达优抚安置资金3.47亿元,有效保障了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安置政策,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169人,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166名,安置率达到96%。五是在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上实现了新突破。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全面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各类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全年安排下达项目资金8.99亿元,组织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810个,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在民政标准化、信息化、人才队伍、新闻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省政府副省长匡湧表示,回顾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是满意的,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全省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国务院和民政部领导的高度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民政工作在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存在的特殊困难和挑战。从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看,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后,虽然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各种约束条件和结构性矛盾制约加大,投资增速减缓,消费和外需不足,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特别是对贫弱群体的生活影响尤为突出,推进民生改善的形势不容乐观。从全省发展形势看,全省经济增幅有所回落,发展环境日益趋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难度逐渐加大,使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从全省民政发展现状来看,立法创制水平有待提升、改革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夯实、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社会服务供给较为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直面矛盾,正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视频会议主会场,与会人员认真做笔记 陈文渊/摄

  省政府副省长匡湧强调,面对新常态和新要求,2015年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这次民政会议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夯实基础。并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一、坚持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

  去年,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有力有序推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在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今年民政领域面临的改革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因此,要切实增强改革意识,敢于涉深水、勇于闯险滩,出真功、破难题,稳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一是创新服务供给方式。要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机制,在积极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试点范围的基础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已经明确涉及民政部门的16项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支付标准,着力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推行政府向市场主体购买服务。

  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要深入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改革,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制定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清单,逐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自治提供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专业力量支撑。

  三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手段,制定民政权力清单,依法确定民政审批事项,逐级明确民政审批权限,认真做好民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取消和下放工作。继续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推进,着力加强对社会服务活动的监管,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

  今年,省政府将再集中75%左右的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并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列入十项民生工程,予以重点支持。为此,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力争重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3〕35号和青政〔2014〕33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加快转变养老服务发展方式,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医养结合示范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城镇社区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二是统筹推进城乡低保规范管理。要继续在规范管理、创新机制、落实责任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城乡低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农村低保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低保监管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实行统一受理和转办(介)各项社会救助申请,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是持续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工作。要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大城乡低保地方财政投入力度,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补助水平。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配套与最低工资、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供养水平。扎实推进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以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为主,有效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兼顾发展的普惠型福利事业,形成面向社会、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要努力发展壮大慈善事业,规范社会公益慈善行为,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益慈善组织的劝募能力和公信力。

  四是强化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强烈士纪念工作和军供设施建设,切实做好拥军支前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推动军地双方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殡葬服务惠民项目和范围。扎实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依法强化界线管理,及时化解边界纠纷问题,维护边界地区安定团结。坚持监管并重的原则,重视和加强民政项目管理,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充分发挥民政设施效能。

  三、坚持立法创制,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有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我们要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树立法治思维。要积极适应法治的理念和方式,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民政在推进依法治省中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民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自觉依法行政、善于依法行政成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的新常态。同时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与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推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注重立法创制。要根据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及时将可行的政策、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度。要对影响和制约民政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及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法规规章制度。要注重民政立法和民政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点改革依法有据、民政立法主动适应民政改革的发展和需要。

  三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民政法律法规。要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健全民政工作机制,使各项重大决策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根据事权和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完善民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全省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对于加快民政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各级政府要站在加快“三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纳入年度计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民政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二要着力强化部门协作。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民政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关联程度也日益增强,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力配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在民政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工商、税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从税费减免、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好民政部门的工作;民政部门也要积极作为,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努力争取更多支持,全面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要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规划年。要通过落实“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任务,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对“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预测、分析和判断,科学制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加强民政“十三五”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内容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各地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努力为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四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不断增强适应性。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用现代知识和技能充实干部,用良好的实践环境锻炼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建设一支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民政干部队伍,树立勤勉敬业、谦虚谨慎、反腐倡廉的良好风气,为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省政府副省长匡湧表示,民政事业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做好民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常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履行为民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使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为加快“三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一致认为,今天召开的2015年度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是全省民政系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规定的具体体现。并要求各地及时组织学习会议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15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会议强调,春节即将临近,气温持续下降,各地要按照达哇厅长要求做好节日期间防灾减灾、困难群众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确保群众安全过冬、祥和过节。

  省民政厅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地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民政局长,在主会场参加视频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分管领导、民政部门全体干部、州县政府所在地社区负责人、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