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现将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63.6万吨,非国营贸易比例10%;玉米720万吨,非国营贸易比例40%;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非国营贸易比例50%。
二、申领条件
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4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遵守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规定;2012至201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来源:中华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