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8.04.2015  13:24

2015年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全国、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四个全面”,持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谱写中国梦西宁篇章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深入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深刻论述,学习领会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一项政治任务,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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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单位利用电子滚动屏刊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内容,各单位通过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制作展板等宣传方式,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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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局属各单位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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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把“三个倡导”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重点把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践行纳入各单位学习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充分利用西路军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中。把核心价值观纳入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活动中,让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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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善行义举的推选举荐和学习宣传活动,做好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二届“青海好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继续深入建设好“道德讲堂”,扩大覆盖面,充实完善讲堂内容,并组织开展道德论坛、道德修身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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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祭典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全民阅读等活动。全面落实《西宁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关爱帮扶办法》,开展走访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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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1.健全完善推进诚信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制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对诚信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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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针对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企业信用情况评价制度,推动保障房建设、房屋中介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促进企业诚实守信,逐步形成诚信信息互通共建、相互支撑的诚信建设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处室): 政策法规处、市场监管处、物业管理处、局属各企业、地产公司

四、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1.推进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和志愿者的管理,建立完善注册登记、志愿培训、服务记录、需求对接、志愿服务保险等制度,提升志愿服务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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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按照一月一活动原则,组织全局志愿者每月开展文明交通、植树造林、卫生清洁、保护环境、关爱行动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和推广具有示范性的微志愿服务项目。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深入社区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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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志愿服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组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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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1.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无车日”、“低碳出行”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宣传“文明出行、公交优先”理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出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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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以“文明用餐、以俭养德”和移风易俗为主题,单位食堂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和行业监管,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形成多措并举的综合推进机制,使勤俭节约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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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水平。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及志愿服务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宣传身边好人、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选题,继续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活动,推动文明礼仪知识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进征拆工地、保障房建设工地、物业小区、家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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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努力形成创建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城体制机制,调整完善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制定2015年创建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窗口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长期困扰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基础设施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开展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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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把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同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自身建设、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体现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各处室、各单位在制定相关制度、安排工作等方面要结合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制度措施务求科学合理,活动务求具体实际,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3.建好阵地,提高水平。各处室、各单位要大力支持西宁文明网建设,要及时向网站提供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信息资料,丰富网站内容,要切实加强网络文明传播,组织好、培训好、发挥好文明传播志愿者的作用。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处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各项制度、活动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