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连续12年被评为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20.05.2015  19:26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2014年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进行了通报,青海省国税局连续12年被评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扬。2014年全省国税机关共调查企业类纳税人4202户,同比提高11%,占调查年度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71%,被调查企业共缴纳国税收入135.95亿元,占我省国税收入总额的71.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的调查面全部达到100%。为做好2014年税收调查工作,青海省国税局着重从四个方面做起,不断提升税收调查工作质量。

一是以基础促质量。我局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工作布置会议结束后,立即从其他业务部门和地税机关获取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企业、“营改增”企业名录,下发各地就企业的经营状态和会计核算情况先期开展摸底调查,夯实基础工作,以避免非正常、关停、注销及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因素对税收调查工作进程的影响,最大程度做到精确调查。

二是以责任促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级国税机关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与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强化了数据质量的组织保障。

三是以标准促质量。始终坚持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即在数据采集环节,严格贯彻调查数据皆出自企业的原则,坚决杜绝税收管理员随意修改报表初始数据的现象。进一步强化调查数据三级四审机制,即税收管理员初审、县级收入核算部门与税收管理员联审,省、州两级会审,保障数据质量。此外,从地税部门获取各县级地方税收统计报表,下发各级国税机关作为比对依据,提高调查报表中地方税收、规费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以素质促质量。工作开展前期,组织市、州级税收调查人员和调查户数较多的县级国税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数据采集过程中,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调查QQ群和电话,开展税收调查工作业务宣传,对基层调查人员和调查企业在线进行业务辅导。通过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巡回培训,加大对基层税收调查设备的更新和充实力度,整理编发优秀税收分析报告,为基层购置数据应用分析工具图书等,进一步提升税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为税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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