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15.02.2017  01:37
 

根据省财政厅青财预字〔2016〕1191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按照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要求,编制完成了《青海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现将具体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部门。

(二)人员构成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总编制90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81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7人,退职人员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表1)

  本表反映单位预算总收入及总支出情况,分别按项目类别及功能分类映。其中:在支出功能分类中,科学技术支出是指为完成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而产生的支出,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科研等其他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是指用于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院2017年度财政预算总收入1772.06万元,按项目分类: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2.0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万元。比2016年财政预算总收入增加359.36万元,增幅25.43%,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增加353.74万元(含工资调整及医保改革增加),公用经费增加5.62万元,专项经费无变化。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支出预算1772.06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加359.3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科学技术支出1250.3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59.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表2)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是对表一的细化,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7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06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说明(表3)

本表反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本院基本支出1522.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3.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生活补、退休人员补充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职工取暖补、死亡抚恤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表4)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各分项及增减变动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26%。

(二)公务接待费7.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23%。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

(四)无公车购置经费。

六、部门收支总表说明(表5)

本表按功能分类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中收入支出情况。

七、部门收入总表说明(表6)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中的收入情况。

八、部门支出总表说明(表7)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用于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8)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科研工作任务及后勤中心运行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附:青海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预算表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2017年2月10日

预算公开表(部门用)2017-2-1495246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