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近日,省财政制定下发了2017年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计划,确定重点工作领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从项目选取、提高评价质量和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以绩效评价为手段,发挥绩效评价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制度、促进部门履职、落实民生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科学选取评价项目。 着重将省委、省政府关心和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重点项目纳入评价范围,资金规模达336.57亿元,项目涉及养老、生态、教育、水利、就业、扶贫、基本建设等多个领域。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期,将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省级预算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安排项目的绩效评价和重大项目的事中评价纳入年度评价计划,并从单一的部门项目支出拓展到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绩效评价。同时,为确保评价的延续性,针对上年评价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跟踪,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是稳步提升评价质量。 要求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建立所评价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工作规程、操作细则和评价指标等,规范报告撰写格式,形成完善的评价管理机制,确保评价工作规范运行。充分利用我省已建立的评价指标库、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库,提高评价过程的专业性、客观性、公正性,做到评价结果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同时,严格完成时限,并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质量作为厅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要求进一步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报告、通报、激励和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较差的项目进行整改、调减或撤销,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同时,结合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按照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