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迈向幸福和谐——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综述

19.07.2014  21:57

   民族团结,携手迈向幸福和谐!

  这便是见证:今天,万山之间,万水之沿,一条条新建的道路连接大山内外,一排排藏式的新居,安住着万千群众;一所所现代化的校园,书声琅琅;一座座设施齐备的崭新医院,为广大藏区群众解除病痛;一片片商贸新区蓬勃兴起,一道道电网跨越青藏高原延伸到千家万户,这一幅幅美丽的画卷,记录着青海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轨迹。

  新形势下,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创建,正在全方位、多层次拓展着民族团结进步的内涵和外延。

   关键词:载体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是推动青海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

  2013年初夏,《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实施。

  正如省委书记骆惠宁指出的那样,这次先进区创建,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标志着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10年来,青海在不懈地寻找一条既符合省情,又能实现各民族和谐相处、同兴共荣的道路。

  200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开启,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平台;

  2012年5月,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三区”发展战略,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为实现青海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

  2013年,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正式提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总体目标任务是:推动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总体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走在前列。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十年,我省正在逐步实现走向富裕、走向文明的现代化进程,各族人民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认知在不断深化,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热情空前高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十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已基本形成,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表彰激励、共创共建、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督察指导、考评考核等,为促进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凝聚了巨大力量。

   关键词:抓手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向全社会、各领域覆盖,形成各族各界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迈开推动民族团结事业重大创新的一步

  《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关于新时期巩固和发展民族大团结的归纳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应当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切实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要使这项制度具有无穷的力量,一个最基本的尺度是:必须使之成为现阶段推动青海科学发展与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青海民大教授陈化育阐述道。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一年多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契合,一个个行之有效的举措在全省不断施行,推动着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迈出了最坚实有力的一步。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科学定位,突出表现在深化思想引导、推进依法治藏、抓基层打基础、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双语教学、加强管理创新、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等九个方面。

  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变的是称谓,不变的是自信和勇气,却一如既往地顺应着历史的潮流。

   关键词:经验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必须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必须提升到战略性、全局性、牵引性的高度,必须举全省之力,高标准、全方位全力推进

  无一例外并毋庸置疑的是,我们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每一份宝贵经验都源于实践。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基层、覆盖到人头,省州县三级党委常委同步蹲点调研,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

  从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问题着眼,化解影响藏区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全省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宣讲中央对藏区的关怀,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全省新增基层干部9300多名,建立干部对口支援藏区乡镇制度。

  自下而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全省抽调万名干部,开展“五进”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3年,省委、省政府继续保持民生投入,使之占财政支出的75%。

  这一年,全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成为多年来藏区青年就业情况最好的一年。

  这一年,城乡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再次增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

  这一年,我省推行“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快特色职业高中建设。

  这一年,坚持扶贫开发向最贫困的地区倾斜,全省21万贫困群众脱贫。

  这一年,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应急救助制度、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等方面,我省走在全国前列。

  上述种种成就表明,通过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不懈实践,探索和积累了符合青海实际、彰显青海特点的诸多宝贵经验,这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必须坚持思想引导,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必须坚持依法治藏理念,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解决影响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依法、管用、和谐原则,创新寺院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群众参与和群众共享有机结合;必须坚持“一线工作法”,切实增强执行力、落实力;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实施,汇聚起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历史的新阶段、新成果,必定会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找到合理的答案和注脚。(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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