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良好的多元共治模式

22.09.2016  10:37

  陈廷榔

  近期以来,从湖南宁乡、湖北仙桃到广东肇庆,多地发生了居民抗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事件。为了平息事态,当地政府马上宣布停止项目建设。虽然社会稳定一时得到了保障,但是,垃圾处置项目越来越难落地这一问题却是无法长期搁置下来的。因此,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日益突出的邻避现象,积极寻找破解之道。

  垃圾焚烧发电是我国解决垃圾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很多项目正在等待建设。但是,由于公众的抵制,垃圾焚烧发电已经变成了一个敏感话题,严重影响规划中项目的建设进程。近年来,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一些曾经受阻的垃圾焚烧项目最后得以顺利建设运行。这说明只要工作做到家,邻避矛盾是可以妥善解决的。但是,总的来看,目前各地属于权宜之计的措施较多,还缺少一套成熟的、可复制的社会共治机制。

  当前,我国存在着利益诉求不同的多元主体,对于社会事务,他们有分享权力、维护权益、参与治理的需求,因此,打破政府统揽一切事务的格局、推进社会共治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必然选择。环境治理涉及面广,且被社会广泛关注,尤其需要引入共治模式。

  环境问题对于全社会来讲已是一个热点,对于政府以及环保部门来讲则是一个难点。热点+难点,再加上互联网以及新媒体的催化剂作用,很容易形成事件的“爆点”。环境保护既是公共产品,又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大家都想解决垃圾污染问题,都想享受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但是,不愿垃圾焚烧厂以及有污染的项目建在自家附近。怎么解决这个矛盾?陈吉宁部长指出:“要从改革环境治理制度入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怎么在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构建起良好的共治机制?关键是各地党委政府要转变观念,树立共治理念。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邻避事件来看,解决垃圾问题,光有政府的决心、企业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得到公众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公众已成了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我们要认识到,政府或市场既不能为所欲为,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以政府或者以市场为主的单一的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需要探索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共治模式。

  能否实现共治,当前急需的是要建立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首先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实现共治的前提是政府、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透明决策取信于民。一些地方担心垃圾焚烧项目会招来公众反对,就想低调推进。但是,不声不响推进反而加重了公众的疑虑。正如墨菲定律所揭示的,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共治之前要有共识。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称、公众疑虑得不到真诚的解释,就不可能形成共识,就不能把质疑者、反对者变成支持者。

  要建立平等对话机制。政府、企业和社会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展开真诚对话,寻找共识,是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合作关系的重要一环。政府要改变命令式管理方式,放下身段,心平气和坐下来讨论公众关切,尊重、保障公众的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任何劝诱、欺骗乃至压制的手法,效果只能适得其反。同时,要构建协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创新沟通渠道,为各主体之间的合作互动提供条件。

  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环境共治由多元主体参与,涉及各方的利益。公众之所以反对一些垃圾焚烧项目,最根本的还是利益失衡。环境保护是公共产品,具体到每一个人来讲,不是都愿意为此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扩大利益交集,是多元主体实现共治的重要基石。所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应被当作一个孤立的建设项目来看待,要使之与周边社区的发展、公众的利益相关联,进行统一规划;要建立利益共享、补偿机制,让项目周边的公众能够从项目中收益,进而形成稳固的共治模式。

  如何建立良好的共治模式、实现环境共治,各地仍在探索之中,有的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对于各地党委政府来说,这是新形势下的一道必答题,也是检验其执政能力的新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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