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建筑施工工地春季开复工督查中发现三方面问题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西宁市、海东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南川工业园14项,总面积约441560.2㎡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了春季开复工督查, 下发停工通知书3份,整改通知书3份。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开局良好,但三方面问题值得各地高度重视。
一是市场行为方面 。 受检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均已签订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均能到岗履职,但一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存在持证单位与从业单位不符、个别现场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及社保证明、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不能履行基本的工程建设程序等问题。督查中由南川工业园建设局、湟中县住建局分别对青海零点新能源有限公司科研楼项目、湟中县多巴新城燕尔沟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二期G地块49#楼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进行了处罚。
二是工程质量方面。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还存在混凝土和砌体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频发、钢筋绑扎、安装不能按规范要求施工、钢筋复试报告无重量偏差检测、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记录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对整改内容复查不及时、施工、监理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安全生产方面。受检的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基本落实,但个别工程项目存在专项施工方案审、签、验不及时,不能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全,消防器材配备不够,个别工地食堂未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等问题。尤其是建筑起重机械存在问题较多,如限位装置失效、不全,固定螺丝松动,起升制动器刹车片磨损过大,不能提供安拆合同、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等。督察组对大通县中心市场周边旧城棚户区二期工程、民和县川垣清真寺搬迁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等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
针对三方面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按照《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地住建部门要针对本次督查情况,举一反三,立即对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塔吊、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消防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检测、维护、保养、备案、验收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作为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以工程质量常见质量问题治理、质量样板示范等为切入点,强化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