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代表团建议 建立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机制

15.03.2018  16:30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建议,建立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机制。

  建议中说,三江源区是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是党的十九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点地区。为了保障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安全,三江源区经济发展让位于水生态保护,区内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仅远低于黄河流域平均水平,也低于青海省当年均值,区域“生态高地”和“经济洼地”对比性日益加剧,目前的生态保护成果不可持续。水生态系统保护的制度保障——水生态补偿机制存在诸多差距,不能适应区域自然环境演变和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安全保障的长远要求,突出表现为水生态补偿的内容亟待纳入生态补偿、标准亟待进一步提高、范围亟待进一步拓展、长效机制亟待进一步确立。

  为此,青海代表团建议,建立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机制,在三江源区列入跨多省份流域生态补偿的试点,构建包括三江源区和省域范围在内的两级水生态补偿体系,将青海省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力推进以水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国家补偿机制的确立,分流域探索建立三江源区水生态补偿机制。(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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