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绿地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绿地集团西宁置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海湖新区。东起剧院路,南至广场环路,西至科普路,北起文景街。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6244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987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740平方米。基地自西向东分3个地块:西侧为A地块,中间为B地块,东侧为C地块。基地内规划建设超高层A-1#、B-1#、C-1#三栋,以及附属商业裙房。
A-1超高层塔楼塔冠顶标高为180米,总建筑面积为85200平方米,功能为准甲办公;A-2超高层塔楼塔冠顶标高为85米,总建筑面积为25750平方米,功能为酒店公寓;A区裙房4层总建筑面积为37700平方米,功能为商业用房;B-1塔楼70层,塔冠顶标高为303米,总建筑面积为195400平方米,其中1-53层为甲级办公,54-70层为酒店;B区裙房4层总建筑面积为8400平方米,功能为宴会厅;C-1超高层塔楼塔冠顶标高为180米,总建筑面积为85200平方米,功能为准甲办公;C-2超高层塔楼塔冠顶标高为85米,总建筑面积为25750平方米,功能为酒店公寓;C区裙房4层总建筑面积为37700平方米。
项目设置3个水泵房,分别A区裙房南侧空地地下室内、B区裙房南侧空地地下室内、C区裙房南侧空地地下室内。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均设置了专用油烟通道。
本项目总投资58800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940万元,占总投资的0.5%,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高噪声机械设备工棚、场地围护栏、建筑结构外侧密目防尘网、场地洒水压尘、堆场设置围挡、防尘布 、道路硬化、墙面保温材料等;营运期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网、绿地、各类机械噪声治理(隔音门窗等)。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其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向公众征求意见,以反映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施工期间,厂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根据预测结果,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受施工噪声影响,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施工噪声是暂时的,但由于施工期较长、噪声源大,对环境影响较大,是居民投诉较多的环境问题之一。因此在施工期必须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扬尘对沿线周围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可以将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和雨水含有大量的SS,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在工地建废水沉淀池,一切外排水必须先经沉淀后才能外排,这样可以避免城市下水道的堵塞。工程施工单位应为建筑工人创造一定的文明的生活、工作条件,同时注意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再排。
4.施工期固废环境评价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将直接造成对水质、空气、土壤等的污染,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容貌和景观。因此建设项目应根据《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采取有效管理手段,控制施工期固废产生的环境影响。
5.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来源于办公楼、商业用房、五星酒店、酒店公寓、宴会厅产生的各类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污水类型主要包括厨房污水、冲厕污水和洗浴排水等,排放总量约为79.45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 3 -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mg/L、53mg/L,餐饮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经污水管网汇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湟水河。
6.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五星酒店、酒店公寓、宴会厅油烟
项目五星酒店位于B-1塔楼的54~70F,该酒店最大就餐客流量估计为800人。经估算,油烟产生浓度为10.5 mg/m 3 ,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酒店厨房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90%,则酒店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1.05 mg/m 3 ,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且酒店油烟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B-1塔楼顶排放,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宴会厅位于B区裙房1~3F,经估算,油烟产生浓度为3.5 mg/m 3 ,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厨房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90%,则酒店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0.35 mg/m 3 ,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且宴会厅油烟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B区裙房楼顶排放,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酒店公寓位于85米高A-2塔楼和C-2塔楼内,经估算,油烟产生浓度为2.8mg/m 3 ,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厨房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90%,则酒店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0.28 mg/m 3 ,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且酒店公寓油烟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专用烟道引至A-2塔楼和C-2塔楼楼顶排放,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机动车尾气
项目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产生CO 18.8t/a、THC2.65t/a 、NO X 2.27t/a。车库设置独立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汽车尾气从地下停车库的排风系统送出,按换气标准为6次/h,换气量大于72×10 4 m 3 /h。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
7.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不会对建设项目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主要对项目内环境产生影响,建设项目应针对供水水泵、配电室、电梯间等机械设备噪声、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均需应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噪措施。
8.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在各建筑物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由市政垃圾转运车运至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排放量为15.26t/d,每日清运1次,可满足需要。
五星酒店、酒店公寓、宴会厅产生的餐厨垃圾由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收集车进行收集清运。
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会对外界产生明显影响。
9. 运营期商业用房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商业建筑总面积75400平方米,位于A区裙房1~4F和C区裙房1~4F内。主要功能为银行、超市、便利店、餐饮等。商业用房设置了专门排烟通道。
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临街商铺合理布局,根据当地功能需求,分区设立,对产生相同污染物的项目进行集中布局。采取相关措施,严格管理商业铺面,避免商业铺面对办公楼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商品混凝土浆;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苫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车厢或加盖遮布封闭运输;施工场地道路每日应定时洒水,在大风日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等措施。
选用产生噪音较小的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产品规定噪声限值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工操作方法,降低工艺噪声;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等。对具体应用的高噪声设备和设施,在安置使用时,可采用减振降噪或加装隔声罩等方法降低声源噪声;采用声学控制措施或技术,对声源采用隔振、降噪或消声降噪措施,在声源和敏感目标间增设吸声、隔声措施的设施。
工程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分类收集,并且及时统一运输至垃圾场处理。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15日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由市政管网进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湟水河。
地下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米,且布置于建筑物窗户最少的建筑物立面一侧;建议排气口布置于非人员活动绿化区内,高度应高于人群呼吸高度(≥2.5米),并作景观处理,与绿地景观相适应。加强小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应及时熄火,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酒店厨房设施应严格按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进行统一设计:厨房油烟废气应安装排油烟机对厨房进行排烟、通风;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m;五星酒店餐饮油烟经集中式排烟道直接排至B-1塔楼楼顶排放,酒店公寓餐饮油烟经集中式排烟道分别排至A-2塔楼和C-2塔楼楼顶排放,宴会厅餐饮油烟经集中式排烟道直接排至B区裙房楼顶排放。
加压水泵、循环泵等设备采用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进行减振,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进行隔振。管道安装的过程中必须以吊架、支架的形式与墙体连接,为了避免振动传递到墙体,一般采用钢弹簧隔振器的形式。管道穿墙时管道振动的能量相当一部分传递给了建筑结构,所以管道穿墙时管道应与墙体脱开或加橡胶减震垫。
生活、办公垃圾定期由物业保洁人员集中收集,由市政垃圾转运车运至西宁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每日清运1次,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应对垃圾收集桶、桶及时进行消毒杀虫,避免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商业铺面、五星酒店、宴会厅、酒店公寓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物业保洁人员统一集中收集后,再交由青海洁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商业铺面建设项目物业公司应按照《西宁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措施,严格管理商业铺面,避免商业铺面对项目本身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本建设项目经《西宁市海湖新区建设项目备案变更通知书》备案批准,属允许类。
根据周围环境现状和规划,项目周边多为居住用地、集中办公和商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是一个商业居住片区,本项目主要职能为办公片区,另外兼有部分商业的职能,项目与周围环境是相容且相互适应的。拟建项目经西宁市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宁海湖规选2014-007号)批准建设。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该项目施工期间与运营期间不可避免的对周边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能够在施工期、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所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三同时”,该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会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制之内。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该项目从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址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康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0971-6308152
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