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10.12.2015  23:39

      一、2014年5 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西宁朝阳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朝阳物流CBD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登记卡验收意见

宁环登记验

[[2014]8号

 

2014年

5月4日

朝阳物流CBD项目

西宁朝阳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北区天津路北侧,朝阳西路东侧

2

西宁房地产集团鸿晟房地产开发公司关锦泰家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登记卡验收意见

宁环登记验

[[2014]9号

 

2014年

5月21日

锦泰家园建设项目

西宁房地产集团鸿晟房地产开发公司

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8号

3

关于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环验[[2014]10号

 

2014年

5月9日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建设项目

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东川工业园区贵南路6号

4

关于青海恒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品牌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机动车安全检测、尾气检测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环验[[2014]11号

 

2014年

5月8日

品牌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机动车安全检测、尾气检测线项目)

青海恒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