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调研

06.09.2016  19:16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要求。为做好我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行政复议处于2016年7月3日-9月1日,先后赴海西州、西宁市、海北州开展了行政机关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情况的调研。重点了解了公安、卫计、环保、水务等部门和乡镇的行政调解工作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情况,水务、国土、住建、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的行政裁决工作情况,农牧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各地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及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调研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整体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再选择典型单位,以查看案卷、文书,个别访谈的方式点面结合深入调研,先后到西宁市、大通县、祁连县、门源县召开4次座谈会,深入西宁市城西区交警大队、西宁市卫计委、大通县桥头镇派出所、祁连县政府法制办、德令哈市农牧局、格尔木市交警支队等13个单位实地调研,对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开展行政调解事项梳理、公示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范围、程序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就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以及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与所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对各地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仲裁等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总结。并以访谈的方式到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了解了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较为全面深入地掌握了我省行政机关有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推进相关工作明晰了思路,指出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