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放日:通过真实案例让辖区村干部受教育

06.08.2014  16:57

        近日,大通县法院在深入推进“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中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大通县法院积极与大通县桥头镇纪委联系,组织桥头镇十余名村干部旁听了一起“村干部贪污”案件的庭审。为扩大宣传教育,大通县法院还邀请市、县广电媒体对此案进行采访报道。

        2012年,大通县桦林乡兴隆村在申报当年农村奖励性住房时,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吴某某、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便利,在未修建房屋的情况下,分别以自己家属的名字申报了奖励性住房,共同骗取奖励性住房资金两万余元,二人均分后据为己有。案发后,检查机关将赃款追回。

        法庭审理中,被告吴某某、李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深刻反省自己罪行。鉴于案发后,被告吴某某、李某某主动配合检查机关调查,积极退赃,法庭最后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李某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通过此案,参加庭审旁听的村干部深受教育。一名村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作为村干部,真实看到村干部违法受审还是第一次,感受至深,深受教育”。并表示,要从此案中引以为戒,在村干部岗位上时刻反省自己、警示自己,遵纪守法,杜绝贪念、坚决消除一些非分之想,一心将心思放在为民服务上。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