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交警大队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为了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村民安全出行,确保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乐都区公安交警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整顿农村道路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村道路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警车80余台次,登记检查各类机动车4860余台次,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440余起,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领导靠前指挥,靠前落实,民警全员参战。 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路况,分成城区、川水、北山、南山四个片区,采取领导包片、民警包乡镇责任机制强抓整治工作。同时,为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除窗口民警外,其余民警和协警全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
危险点段设卡,路面流动巡逻,综合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各中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重点危险点段设立固定卡点,检查登记过往车辆,查纠违法行为。巡逻车在农村道路流动巡逻,查纠动态交通违法现象,重点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轮、低速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车辆必检,消除违法排除隐患。 整治行动中,对运输危险品车辆、校车、9座以上客运车逢车必检,严格审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年限,严密检查运输车安全设施、紧急切断阀、反光标识、押运人员是否齐全,校车驾驶人是否有教育部门核发的手续,车辆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等。对九座以上客运车辆,民警做到逢车必检,上车清点核实乘坐人数,登记在册,严格杜绝超员违法行为。
边整治边宣传。 将整治的重点目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应遵守的法规印制成宣传资料,在农村沿线集镇、村落向广大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大村民懂得应知应会的交通法规,不准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和驾驶无牌车辆,不购买无牌和报废车,村民不乘坐低速、三轮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加强早检晚查,实行弹性工作制。 整治期间,交警大队每天安排一个中队开展早检晚查行动,从早7点至9点、晚7点至9点,重点清查各乡镇重点路段无牌无证、违法、违法载客的非运营车辆;每周安排至少一次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和一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全天候对路面的管控。